白話信託-5 信託《受託人》應有的8大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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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人,信託三劍客之一,占了信託半邊天,是信託成敗最關鍵的角色。因此,為你自己找一個合適的受託人實在是太重要了!
受託人需有【護衛犬】般的忠實與技藝,選擇受託人的過程應如【訓練太子接班】之縝密。在這個【有錢財、沒人才】的時代,【人才】是最珍貴的資產。受託人就是這麼重要與珍貴。
依據《信託法》第1條,「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可知,「受託人」是指依照信託契約,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以達成信託目的之人。
在某些狀況下,受託人的身分類似我們的行政院長、企業CEO或專業經理人等身分之人,經法定程序取得管理之權力,按照授權範圍,為他人利益管理資產,達到眾所信託之目的。
然而,受託人所管理之資產只是其名義資產而已,並非實質所有權人;有時候,受託人權力大到有如本尊親臨,可以呼風喚雨,但受託人終非本尊,而且看似分身又非分身,這是信託關係之奧妙,信託制度創造一個肩負特定任務之過渡性老大--受託人,倘若受託人沒有依照法令與契約好好管理信託資產而發生問題,必須賠償甚至下台。
「受託人」應有的8大認知概述如下:
一、受託人之權利--受託人不是義工啦--
(一)受託人就信託財產或處理信託事務所支出之稅捐、費用或負擔之債務,得以信託財產充之(信託法39條)。
(二)受託人係信託業或信託行為訂有給付報酬者,得請求報酬(信託法38條)。但法院得因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或同一信託之其他受託人之請求增減其數額。
二、受託人之義務--受人之託忠人之事--
(一)受託人應將信託財產與其自有財產及其他信託財產分別管理(信託法24條)。
(二)受託人應自己處理信託事務。但信託行為另有訂定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者,得使第三人代為處理。
三、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之方式—不可球員兼裁判,而且要專業服務--
(一)同一信託之受託人有數人時,信託財產為其公同共有(信託法28條)。信託事務之處理除經常事務、保存行為或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由全體受託人共同為之。
(二)受託人就各信託,應分別造具帳簿,載明各信託事務處理之狀況(信託法31條)。受託人每年至少定期一次作成信託財產目錄,並編製收支計算表,送交委託人及受益人。
(三)受託人不得以任何名義,享有信託利益。但與他人為共同受益人時,不在此限。
四、有3種人不得為受託人--要刮別人鬍子之前先把自己鬍子刮好--
(一)未成年人。
(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
(三)破產人。
五、受託人之賠償責任--搞不好是要賠錢的--
(一)受託人因管理不當致信託財產發生損害或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時,委託人、受益人或其他受託人得請求以金錢賠償信託財產所受損害或回復原狀,並得請求減免報酬(第23條)。
(二)受託人有數人者,對受益人因信託行為負擔之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
(三)受託人因信託行為對受益人所負擔之債務,僅於信託財產限度內負履行責任(信託法30條)。
六、受託人之利益迴避--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受託人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將信託財產轉為自有財產 (信託法35條):
(一)經受益人書面同意,並依市價取得者。
(二)由集中市場競價取得者。
(三)有不得已事由經法院許可者。
但受託人因繼承、合併或其他事由,概括承受信託財產上之權利時,不適用之。
七、受託人之辭任、解任、指定與選任--做甚麼像甚麼,不能落跑--
(一)受託人之辭任:受託人除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非經委託人及受益人之同意不得辭任(信託法36條)。但有不得已之事由時,得聲請法院許可其辭任。
(二)受託人之解任:受託人違背其職務或有其他重大事由時,法院得因委託人或受益人之聲請將其解任。
(三)受託人之指定與選任:除信託行為另有訂定外,委託人得指定新受託人,如不能或不為指定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選任新受託人,並為必要之處分。
(四)已辭任之受託人於新受託人能接受信託事務前,仍有受託人之權利及義務。
八、受託人任務終止—不能辦事就說拜拜了--
(一)受託人之任務,因受託人死亡、受破產、監護或輔助宣告而終了。其為法人者,經解散、破產宣告或撤銷設立登記時,亦同。
(二)新受託人於接任處理信託事務前,原受託人之繼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遺產管理人、破產管理人、監護人、輔助人或清算人應保管信託財產,並為信託事務之移交採取必要之措施。
結論:
請您開始…用心尋找並培養身邊可信託之人,不論親友或專業人士,均可,不限血緣,不限人數,惟【德與才】是問,即使借助銀行或機構,也都要有你自己可信之人來陪伴、監督與執行。
並請記得,
不要虧待這個經你千挑萬選的忠實有德之才,請你主動表達願意給他金錢報酬與金錢以外的協助與報償,讓你的離手資產與信託目的能有效率的運作執行,同時,你要為他掃除信託路上的障礙,好讓他為你做事,
這正是在幫助你自己。
畢竟,我們衰老之後的生活需有忠實有才之人來支持關照。倘若,空有錢財而無人才,恐會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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