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月可以算得上是颠沛流离,生活揉做一团,记忆放慢后,只想得起来离开时悬在头顶的月亮弯弯,也跟着一颗星走。
看《天龙八部》,段誉已经离开大理到了江南,在船上笑着说道,这里风景不错,可我还是喜欢大理。
到此,我不禁愣神,想到自己如果离开云南只是为了证明这一件事,那我到底应不应该往别处去呢。好像没有去过,就不能说这句话似的。可能是心里早就有了想与这一切作对的想法,于是“烟花三月下扬州”也没有多少吸引力了,我仍选择背过身去,前往更深也好似更狭窄的地方。
这一个月以来,云南的地图像是第一次展现在我面前,不再是除了家和久居之地以外,散落各处与我无关的形状。
从昆明到腾冲,我后知后觉自己走的就是滇西环线。中途在保山路过一个名叫“杜鹃王”的隧道,我也才惊讶地发现,这里的隧道竟都是以此海拔高度生长何种植物来命名,而杜鹃王,所指的正是曾经轰动世界的花树之魁——大树杜鹃,生长于高黎贡山的密林中。
关于大树杜鹃,我总有些遐想。它长在深山密林中,似乎从被发现之日起就面临濒危。且拥有那样巍峨挺拔的一副身躯,名字里有“大树”、“王”这样的形容,竟然也会被化身为女人,牵扯出一段与植物猎人的“前世纠葛”。
1904年,英国生物学家、传教士乔治·福里斯特(George Forrest),受英国爱丁堡植物园的委派到了云南,采集以杜鹃花为重点的植物种苗及标本。他在高黎贡山发现了被称作“世界杜鹃之王”的大树杜鹃。
福里斯特,当年以“傅礼士”、“采花领事”盛传于云南腾冲民间,死后葬于腾冲来凤山“洋人坟” 。
1918年,傅礼士在腾冲高黎贡山西坡采集的时候,发现了一颗巨大的杜鹃花树,树高25米、胸径87厘米、树龄约280年。
考虑到要将如此巨大的杜鹃带回英国并不现实,于是傅礼士雇来工人砍倒了这棵杜鹃花树,取了一段木材圆盘标本运往英国。经由鉴定,发表定名为大树杜鹃,并称之为“大树杜鹃王”。
这枚从“杜鹃花王”身上取下的树干标本,就此陈列在大英博物馆里,向世界炫耀英国人的伟大发现,福里斯特也以“植物猎人”闻名于世。
很多资料在书写大树杜鹃与福里斯特时,都有一种很明显的以自我民族利益为基础的立场:外国猎人在“围猎”中国植物。
于是大树杜鹃的发现变成了西方人“可耻的掠夺”,即便此花有着杜鹃花王的赫赫威名,也只是植物猎人的一段“风流韵事”,成为中国近代史上标志性的“创伤”,接着被纳入到国耻叙事之中:云南深山绽放百年的大树杜鹃,尸体躺在大英博物馆。
好像不将杜鹃花王化身为女,就无法对它做点什么。所以我还是挺讨厌植物拟人的,各种植物被书写者赋予毫不相干的品性,比如桃花轻浮,“轻薄桃花逐水流”,进而就有了“桃色新闻、桃色交易、桃色事件”,只要是跟桃花沾边的,都有明显的贬义色彩。
在我看来,不管是将大树杜鹃命名为“王”,还是将其书写成受害者,都有一点绮丽的、荒唐的想象。但“杜鹃王隧道”却有种若即若离、一厢情愿的感觉,仅仅因为与大树杜鹃生长的海拔相等,这个隧道就因此而得名。虽然未能走进高黎贡山深处亲见此花,但经过这条隧道,让人一见难忘的,竟不知是谁。
沿途高黎贡山好像一直环绕着我,一直近在眼前,但实际上我根本没有机会看清,后来在一家文创店看到三江并流的地理模型才能够想象它的全貌。
而怒江也一并出现在公路脚下,季节不同,颜色也不同,此时是青绿色的,蜿蜒在幽深的峡谷间。沿着江流,就能回到同行的傈僳朋友的家。
我常讲的那个傈僳族的故事,樱花开到谁家,谁家就过年,也在路途中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原来那些樱花都是生长在山谷中的野樱花,并非傈僳人家有意种植。这是云南原生的樱花树,树形小,花开如霜霰。因为这冬日里的好颜色,“花枝不断四时春”的云南印象才会完整。
樱花开了,傈僳人也要过年了吧。一直生活在楚雄的朋友告诉我,她总以为自己是彝族,直到上了初中,无意间翻到户口本才知道自己是傈僳族。她也说起过年的事,还邀请我去她们家吃杀猪饭,这已经完全是楚雄彝人的生活习惯了。人们会在腊月选一个好日子杀猪过年,并在家里设宴席,邀请亲朋好友。
住在和顺的阿姨也说,今年就留在腾冲和我们过年吧,你叔叔做饭很好吃。妈妈从家里打来电话,今年回来过年吧。
写下这个标题的时候,我正面临着一个“何处是我家”的问题,内心忧愁。现在也没能解决,但我好像明白了,只要我愿意,我可以将任何地方当作我的家。
我并不知道我会去哪里,但我感觉这是很不一样的一年,我离开学校以后真正和这个世间建立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