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五點的高速公路上下著雨,開了半個多小時的我腦中突然浮現「老伴」這二個字。什麼叫老伴?是伴老的人?還是以我一個獨身女子的角度認定是男朋友、愛人?還是用老婆的角度,是老公?
思索了一下下,突然有感覺,我知道了!老伴其實不應該限定於「人」,老伴可以是人、可以是寵物、可以是你的嗜好、舉凡能讓你在老年時心靈有所寄託的人、事、物,都是廣義的老伴,何必侷限在於人?現代的婚姻不過是一張沒有訂期限的契約,隨時可以解約,大不了違約賠款,又真能伴老?真的能陪伴走一輩子,真能那麼幸運的成為心靈的寄託?
如果你真的那麼幸運,有那麼一個人跟你心靈相通且能長久,那很恭喜,請你好好保握,千萬不要隨意的放棄。但是如果沒辦法找到另一個人,難道就要一直鑽牛角尖,非得把那個人找出來不可?還是每天哀怨的看著路上手牽手的情侶然後自怨自憐,不然就是看著電視劇的公主王子的童話故事安慰自己,只要我去拉拉皮王子公主就會從天而降?
老實講,當年紀漸長,當人生閱歷豐富後,老伴的定義也與時俱進,我現在的老伴已經不再有限定。我的老伴,可以是好朋友,同性或異性朋友都可,也可以是喜歡的嗜好,賞鳥、煮菜還是車宿遊玩也行,只要能讓我在未來的日子可以得到快樂的人事物都可以。
常看到社團的朋友們發文,不論男女,都把未來快樂的希望寄託在異性朋友身上,總認為只要找到一個人那就會在餘生快樂無虞。但是,這樣真的實際嗎?把快樂建立在他人身上是冒險的,可以二個人一起快樂,但千萬別因為另一個人才能讓自己得到快樂,這樣的快樂就像泡沫幻影一樣,時時刻刻都要擔心幻滅,何必呢?
在人生的下半階段,為自己找個老伴,不論是人、事、物都好,只要能讓自己快樂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