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後十四年,中英戰火再起,英法聯軍 (1856-1960) 爆發。它被稱為「聯軍」,但以英軍為主體,英將領指揮,法軍只是配角,所以討論原因時只見「英國」。英法聯軍又被稱為第二次鴉片戰爭,意思不是為鴉片貿易而再起戰雲,而是指鴉片戰爭的延續,是為解決鴉片戰爭引起的問題而引發的軍事行動。
英國從工業革命後,致力開拓海外市場,以鴉片戰爭打開中國的門戶。但鴉片戰爭未帶來合乎他們期望的結果。其一,也是最重要的原因,英國不滿足於五口通商。據南京條約,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成為通商口岸。但只有上海有較明顯的發展,英國的合法商品依然滯銷,於是英國歸咎於商埠不足,尋求進一步打開中國門戶,拓展貿易的機會。
其二,為中英衝突製造了場景,是廣州入城問題。英商在廣州進行貿易,但卻未能順利進入廣州城活動。鴉片戰爭後,廣州市民自組團練對抗英商,廣州官員以民情可恃,暗中支持,以拖延英商進城的要求。英商視入城為條約賦予的權利,於是兩國關係惡化。
鴉片戰爭後,中美也有簽署協議,協議中有十二年再商討的條文,於是英國運用最惠國待遇,引該條文為己用,多次向滿清提出修約要求,包括增加商埠及減輕關稅等,但被兩廣總督葉名琛拒絕。正值「亞羅號事件」,英國以武力進迫廣州,並與法軍組成聯軍,戰爭爆發。
或說,葉名琛對戰爭是負起相當責任。然而,葉名琛在任期間對廣州社會有一定的建樹,作為傳統官僚,不善於與列強打交道,似乎無可厚非。葉名琛是典型「敗者為寇」的例子,成為被西方醜化的戰爭罪犯,被咸豐帝卸責的代罪羔羊,葉名琛被後人取笑的所謂「六不」(不戰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其實是作為封疆大吏的無奈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