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東西,我們渴望擁有,它就盛開。我們一旦擁有,它就凋謝!當我們不能擁有的時候,唯一能做的是什麼?
不要遺忘!怎樣能不遺忘?
寫下來。這是唯一能做的事!
1. 創造新文體,沒有出版社敢出!
有一個人養尊處優,體弱多病,從小到大沒有拿過比刀叉更重的東西。有一天他躺平,拿起筆,寫下不想遺忘的流逝年華。是自傳非自傳,是小說非小說,是隨筆非隨筆。好像天空的雲,不是霧,飄在地上,沒有人碰過這種文體,沒有出版社敢出。幸好他生在有錢人家,幸好他不辜負天生好命,是的,他叫普魯斯特(Marcel Proust)。
1913年11月14日,他自己出錢,出版《追憶似水年華》。
2. 從小體弱多病,9歲差點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