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生產・經期念佛
大修和尚 慈沁工作小組共成
女子經期,乃大半世之痼ㄍㄨ ˋ疾ㄐㄧ〔不易醫治的病〕,發必數日,何可以因此遂停念佛乎。平時必須致誠,至此雖身體不能致潔,當倍致誠。
小衣內必厚襯布,勿令污血流於佛堂。
凡手若摸下體,必須洗淨。禮拜若不便,當少禮。
至於念佛、誦經,則固以志誠恭敬心行之,其功德與平常了無減少。
以佛為一切眾生之大慈悲父母,當此病發時,能至誠念佛,則當倍生憐ㄌㄧㄢˊ愍ㄇㄧㄣˇ〔哀憐體恤〕。若如愚人所執,身有此不潔之病,則不可念佛。
若兒女墮ㄉㄨㄛˋ〔落下、掉入〕於圊ㄑㄧㄥ廁ㄘㄜ ˋ〔廁所〕之中,亦不可呼父母以求救也,有是理乎?念佛人,宜行、住、坐、臥,心常憶念。平時須於潔淨處,衣冠整齊時,或出聲念,或默念皆可。唯睡眠、及大小便、裸體澡浴時,只可默念,不宜出聲。若遇刀兵水火災難,則任是何地,何種形儀,皆須出聲念,以出聲比默念更為得力故也。
若女人生兒子時,當於未生前即念。及至臨盆,雖裸體不潔,亦宜出聲。此時有性命相關,如墮水火以求救援,不得論儀式不莊,污穢不淨等也。女人難產,不是與所生兒女有怨,便是宿世怨家,障不許生,令其受苦。能念佛,并旁邊料理之人同為念佛,則彼等怨家聞佛聲,當即退避,不敢為礙矣。
是以女子從小,便當令其念佛,以期預滅此難。若平時常念佛之人,斷不至有此危難。即平時不念佛之人,能志心念,亦必定易生。愚人執崖ㄧㄞˊ理ㄌㄧˇ〔外道不務實際之理〕,謂家中女人生子,家中都不可供佛,也不可念佛,否則得罪。
此係執死方子醫變證者〔變證是指由于治療、調養失當等因素,使病情變重、變複雜,或不按其本來規律發展而出現異常變化的證候。〕,只知其常,不知其變,可哀也已。汝能將此義,與親鄰婦女說,其功德甚大,而毫無所費〔自身絲毫無損〕,可謂拯人於未危。
但須詳為分別,切不可謂:「女人生子裸體污穢皆無礙,平常亦了ㄌㄧㄠˇ無敬畏〔沒有尊敬畏懼之心〕,不須淨潔,則又獲罪不淺。平常須依常理,月經來,及生產,乃是變理。」
〈續編上冊 致自覺居士書〉
◎女人從十二三歲,至四十八九歲,皆有月經。有謂:「當月經時,不可禮拜持誦,此語不通情理。」月經短者,二三日即止;長者六七日方止。修持之人,必須念念無ㄨˊ閒ㄐㄧㄢ ˋ〔沒有間斷〕,何可因此天生之小恙ㄧㄤ ˋ〔疾病〕,竟令廢棄其修持乎。
今謂當月經時,可少禮拜〔宜少禮,不是絕不作禮也〕。念佛誦經,均當照常。宜常換洗穢布。若手觸穢布,當即洗淨。切勿以觸穢之手,翻經、及焚香也。佛法,法法圓通,外道只執崖理〔不務實際之理〕。世人多多只信外道所說,不知佛法正理,故致一切同ㄊㄨㄥˊ人ㄖㄣˊ〔一般有心學佛者〕,不能同沾法益也。
〈編上冊 一函徧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