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繆寫的劇本《正義者》以及刺蔣案的文獻,都很適合配著最近的新聞讀。
刺蔣案發生在1970年蔣經國訪美時,黃文雄在紐約廣場飯店前掏出手槍,子彈堪堪從蔣經國頭上20公分飛過,他隨即被一旁警力壓制在地,但口中仍高喊著「Let me stand up like a Taiwanese!」
曾有人問過黃文雄前輩,既然要在蔣經國訪美時刺殺他,為何選擇隻身以手槍近距離射擊,而不聘請專業殺手在遠距離狙擊?黃文雄的答案很簡單:第一,近距離才不會傷及無辜;第二,這件事必須由台灣人來做,不能請殺手。
卡繆的《正義者》則是改編自1905年俄國社會革命黨人刺殺謝爾日大公的事件,當時負責丟炸彈的卡利亞耶夫因為馬車上還有兩名孩童而錯過第一次機會,同志以「不相信革命」批判他,但卡利亞耶夫拒絕相信「殺了兩個孩童可以拯救更多孩童」的革命,他說那是另一種專制主義。
兩天後,卡利亞耶夫等到另一個機會,炸死了獨自坐在馬車上的謝爾日大公。他隨後被逮補,並在三個月後處以絞刑。
最近無論是對烏俄戰爭或是威爾史密斯打巴掌事件的討論,有時都讓我覺得,即使已走入民主時代,卡謬借卡利亞耶夫之口說出的「另一種專制主義」仍然潛伏在台灣人心裡,許多人還是會為了高尚的理由而傷害他人,只是這個高尚理由與過去威權政府用的不同而已。
這些理由聽起來都有道理:如果台灣能走向民主,刺殺蔣經國時誤殺幾個人不算什麼;如果革命能成功,兩個無辜孩童的犧牲就有價值;如果可以保護我的家人從此不被傷害,那揮出這一巴掌就值得。聽起來多麽偉大。
但歷史告訴我們,這些「如果」最後換來的是以納粹、共產主義為名的戰爭、饑荒與屠殺。因為這些「如果」非但不保證結果,更多時候還會成為暴力的藉口。在偌大的願景之下,施暴者成為一顆執行偉大任務的小螺絲,他們不再承擔身為人的基本責任,不再判斷自己行為的對錯,而是完全服從於一個偉大如果之下,並且要求別人也應當為這個價值而犧牲。
人在此不再是至高無上的價值所在,那個「如果」才是。既然人不再崇高,那暴力就成為理所當然。
民主、共同繁榮、保護家人與國家,這些原因聽起來都很對,但是不是值得訴諸暴力?開槍的黃文雄、丟出炸彈的卡利亞耶夫都使用暴力來反抗壓迫,但在面對殘忍的、殺人的壓迫之前,他們仍努力把傷害降到最低,維持著人的基本尊嚴,且因為對暴力由衷的不認同,他們都在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寧願以自己的犧牲作為代價來降低暴力的程度。威爾史密斯無可辯駁的錯誤,就在於他沒有降低暴力,而是試圖以暴制暴。他的行動顯示了對暴力的認同,讓他成為了自己想要反抗的人。
這樣的行動顯然不出於他的理性,所以他在道歉文開頭就寫道「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是錯誤的」,即使有理由也一樣。這是他的理性與黃文雄、卡利亞耶夫相似之處,他們不會用高尚的理由來合理化暴力的行為,他們明白自己要為暴力付出相對應的代價,也願意為理想而犧牲自己。這才能讓他們在反抗壓迫的過程中,不同於他們要對抗的那些、使用暴力而不負責任的壓迫者們(如同普丁或掌握話語權任意傷人的喜劇明星);更不同於納粹底下的平庸邪惡,或是台灣白色恐怖下,那些試圖用奉命行事規避自身責任的執行者們(如同艾希曼與侯友宜)。
根據聯合國人權辦公室估計,烏俄戰爭已經至少造成1119名烏克蘭平民死亡,對普丁來說,這又是一個「如果」:如果能保證未來的和平,那這些平民與雙方軍隊的犧牲都值得。他不會自認是侵略者,他的檄文中寫滿了自己「反抗」北約壓迫、捍衛俄羅斯安全的理由。
但若是黃文雄、卡利亞耶夫或卡繆,肯定會回答:「反抗者的暴力不是無節制的,如果和平是我們共同的追求,那對暴力的節制甚至鄙夷,才能讓你想創造的未來,有別於如今這個充滿暴力壓迫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