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回到【原獨火塘】。今天是愚人節,也是憲法法庭就《原住民身分法》宣判的日子。雖然我們燒火時刻判決尚未出爐,還是來談一個與本案相關的話題。
何謂漢姓擴張?
許多原住民就憲法法庭審理《原住民身分法》案件發表評論,其中有一種說法支持現行法的「從姓」規定,也就是原漢混血兒若不使用傳統名字,就必須從具有原住民身分的父母一方的漢姓,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例如成功大學地球科學系副教授
Ljegay Rupeljengan(樂鍇・祿璞崚岸)在《自由時報》的一篇
文章中主張,從原父原母漢姓而取得原住民身分對原住民族整體有「
停止新漢姓數量以及人口在原住民族中擴張」的好處,且「
原住民族漢姓已適應並維持著部落秩序功能」。
Ljegay Rupeljengan 所謂的「漢姓數量擴張」意思並不明白。我們推敲認為,他指的應該不是漢姓「種類」的數量擴張,因為原住民的漢姓有 100 個還是 98 個全然無關緊要。合理的解釋是,他指的是「使用漢姓名的原住民數量的擴張」。
但這種說法完全站不住腳:1953 年強制原住民使用漢姓,全台灣就沒有不使用漢姓的原住民,百分之百使用漢姓的原住民「擴張」,那就是人口擴張。在《姓名條例》和《原住民身分法》制度施行後,有近三萬人回復傳統姓名,雖然只有一成「漢譯並列族名拼音」,那也是使用漢姓的原住民數量萎縮,而不是擴張。
當然,我們可以更近一步揣測,Ljegay Rupeljengan 可能意指「原住民使用來自非原住民的漢姓」。但本來所有的漢姓都是外來,計較這一點有何意義?
切忌我族中心主義
我們想指出,許多就《原住民身分法》一案發表意見的人,或者本身是原住民,或者有原住民伴侶或好友,其實多半從個人人身經驗在談論力求普適的法律問題(案件聲請人也是如此)。囿於識見經驗實屬正常,人人難免,問題是在這麼熱烈的討論當中,卻始終沒意識到「原住民族身分認定」標準的檢討不該自我中心,發言者也不該以習慣或直覺來替代邏輯。
所謂自我中心,所謂以習慣或直覺替代邏輯,除了上述的 Ljegay Rupeljengan,又例如鄒族的台灣原社社長汪明輝(Tibusung'e Vayayana)。日前他與幾個團
體聯合召開記者會,支持現行法的從姓規定,他說:
今日鄒族已經將漢姓與傳統氏族名連結,即使聽到漢姓也知道是哪一個氏族的成員,會有自己的名字,會有哪一塊土地,絕對不單單是個人身分證上的漢名而已,也因知道自己是哪一氏族,才可能參加 Homayaya(小米收穫祭),否則根本進不了祭屋,而最重要的 Mayasvi 祭典中,五大氏族各有各的分工,不能混淆,若放寬漢父漢母姓認定原住民,氏族功能將被完全破壞。
相比於台灣各原住民族,鄒族的氏族、家系制度維持得相當完整,漢姓與家姓和氏族名的對應非常清楚,但這不表示其他原住民族也是如此。鄒族人聽到「汪」姓就知道必然屬於 Peongsi 一系(汪明輝本人的家姓 Vayayana 屬於這一系),不是憲法法庭認定漢姓對所有原住民的家系都有鞏固作用的理由。而能夠連結一個人的漢姓及其所屬氏族,也不代表漢姓就是族內認定身分的唯一標準。
舉例來說,鄒族歌手高蕾雅順利產下健康寶寶,她的父親是排灣族的 Baobu Badulu,漢名黃廷堯。因為父母都是原住民,孩子的身分不成問題,但假設這孩子從父親漢姓黃,難道高蕾雅帶夫婿和女兒回特富野,鄒族人會因為女孩姓黃就不知道 Homeyaya 她該進哪家祭屋?任何人恐怕都很難相信鄒族人是看著身分証上的漢姓來認定族人身分(部落的認定與國家的認定往往不同標準)。
汪明輝所謂「放寬漢父漢母姓認定原住民,〔鄒族〕氏族功能將被完全破壞」是誇張之詞(忘記傳統氏族結構,才會破壞鄒族的氏族功能,而漢姓的使用有可能助長這一點,儘管目前看來,這很幸運的並未發生在鄒族),此外鄒族也不是台灣原住民族的全部。過去鄒族就有強力主導台灣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調查,將鄒族領域觀套上所有民族的前例,現在正是提醒不要重蹈覆轍的時候。
正視問題最根源
關於漢姓,我們更應該思考的是:除非漢姓已經構成原住民社會的骨幹,否則上文的一切計較都屬無的放矢。而且,若漢姓真的已經構成原住民社會的骨幹,我們是要維持它,還是要矯正它?
設想有一天,台灣原住民個個能講母語,歲時祭儀不必壓縮,都能如願舉行,屆時名字還是問題嗎?今天大家為了名字吵成這樣,不正是因為除了名字,幾乎已經沒有足以表彰身分與認同的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