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回到【原獨火塘】。之前我們談過原住民名字的登記問題,今天為大家更新實務上的發展。
Vitor Paladini / Unsplash
我們在
前期火塘為大家介紹過台灣法令對原住民名字的規定。用最簡單的方式重述:
《
姓名條例》規定每個人只能有一個本名,但「
台灣原住民及其他少數民族之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均得以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不受「一個本名」的限制。
換句話說,台灣原住民可以擁有一個以上的本名,不論是以漢字書寫的漢名/傳統名(如劉文雄/夷將・拔路兒)還是以族語書寫的族名(如 Icyang Parod),都是本名,要在他處登載名字時,可在兩個本名中擇一使用。
過去有一段時間,族人在換發健保卡、行駕照時,要求只登載以族語書寫的族名(如駕照上只登載 Icyang Parod),且並未受到刁難。然而最近行政機關有開倒車的趨勢,健保及監理機關都拒絕族人只使用族名的要求,堅稱健保卡、行駕照等名字記載必須比照身分證姓名欄位登記。
但行政機關的主張並無法源依據。《姓名條例》只規定戶籍登記、申請歸化(原住民沒有這種情況)、申請護照這三種情況必須使用中文姓名(亦即以中文書寫的姓名,劉文雄或夷將・拔路兒),這三種情況以外,族人理當可在本名當中擇一使用。
行政機關的主張出於對原住民的不友善,而族人向原住民族委員會抗議換發證件受到刁難,原民會居然也以胡亂攀用法規的方式為其他行政機關護航。例如最近一名族人申請換發健保卡,要求單列族名被拒,向原民會申訴,原民會的回覆說明略謂:
「健保卡的登記是依據《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 22 條規定辦理,如您身分證乃以中文名字並列羅馬拼音方式登記,健保卡之登記則可比照身分證,使用並列之方式登記。」
這個回覆的問題在於,法律位階的《姓名條例》規定
- 原住民可擁有一個以上本名,可在戶籍登記上並列
- 只有戶籍登記、申請歸化、申請護照這三種情況必須使用中文姓名,並未規定健保卡或任何其他證件上必需出現中文姓名
此處健保署和原民會抬出來的《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是行政命令,如何能夠牴觸《姓名條例》呢?
健保和監理機關現在信誓旦旦,說原住民在任何證件上登記名字都得和身分證上一模一樣,果真如此的話,之前發出去的單列族名的證件豈不違法?這兩者當中只能有一個合法,不知道相關機關究竟承認哪一個?
以法律明文規定為解釋基礎,原住民在身分證和護照之外,可以在兩個本名當中擇一單獨使用,這一點雖然目前遇上阻礙,還是希望大家持續努力。若是換發證件過程中遇到類似上述事件,請儘量轟炸原民會,也可以向民代反映,製造多一點輿論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