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孩猶如我們的親人,也是一種責任,但如果管教不當而造成他人傷害,可是會衍生不少官司糾紛的!
毛小孩如同家人陪伴我們生活中的種種喜怒哀樂,但更重要的是一份責任,不僅要好好的照顧毛小孩們,也要避免毛小孩們「闖禍」。
法律上來說,如果毛小孩造成他人傷害,不但會有民事賠償責任,也可能會有刑事責任!
我們分別來看動物保護法及民法的相關規定:
動物保護法法第7條明文規定:「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
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及公告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甚至規定:例如比特犬或獒犬出入公共場所時,不單應由成年人伴同,且須並採取下列防護措施:(一)以長度不超過一點五公尺之繩或鍊牽引。(二)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
民法第190條第1項:「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質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或縱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依據前面提到的動物保護法及民法的規定,如果毛小孩咬傷他人、或是在路邊突然衝出導致機車騎士摔倒受傷(這頗為常見),當然須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賠償的範圍,可以參考車禍事故的賠償項目,包括了:醫療費用、生活上額外支出、看護費用、薪資損失、勞動能力減損以及精神慰撫金等。
至於如果毛小孩不慎損害他人財產,例如碰撞到花瓶而導致花瓶破碎,主人當然也要負擔賠償責任。
如果主人沒有好好的看管毛小孩,雖然不是指使毛小孩去咬傷別人,但因為「主人不好好的看管」而「使得毛小孩咬傷他人」,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也會有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而如果毛小孩不慎損害他人財產,例如碰撞到花瓶而導致花瓶破碎,由於刑法並不處罰過失毀損的行為,因此頂多只有民事賠償責任而已!
毛小孩對於我們既然如同家人,我們除了盡飼養的責任之外,當然也有管教上的義務,若不慎造成他人傷害,飼主也需負擔相當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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