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爾史密斯與克里斯洛克的新聞佔據我的臉書動態,讓我忍不住點選進去,去看一下事情前後緣由,畢竟,無緣無故揍人一拳或賞人一巴掌,旁人看了也會側目吧?在譴責暴力的同時,也進行更深一層的思考,行為暴力受到譴責,言語暴力也一樣。
就新聞來看,克里斯洛克失言在先,威爾史爾斯動手在後,孰是孰非,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讓我忍不住在想,所謂的「幽默」標準在哪裡?
威爾史密斯(右)在奧斯卡典禮上掌摑克里斯洛克,引起軒然大波。(路透資料照片)
有個朋友說:「當別人覺得不好笑時,它就不是幽默了。」
不只威爾史密斯與克里斯洛克的事件,平常如果我們想讓大家開心,或是讓大家發笑,或是藉由透過言語以博取注意力,那麼「幽默」、「詼諧」的言語,就是很好的方式。沒拿捏好的話,對方不開心,輕則在心中不滿,重則失和,這次的新聞事件就是個例子。也讓我們可以想想,平常在生活當中,究竟是怎麼「說話」?
我想,每個人多少都想發言、開口,都想要「別人聽我說話」的欲望,至於怎麼說話?其實坊間有很多書籍可以參考,有人言語犀利、有人毒辣,有人溫和,而逗趣的方式只是其中一種。至於那種拿著別人的痛處或傷口,以博取他人的注意,以為旁人聽了他的話開心,早就為自己訂下了自我格調。格調不能當飯吃,如果光靠「說話」就可以賺錢,多多說話又有何不可?但如果同樣的事落在自己或自己的親人身上,還能夠毫不在意嗎?
所謂幽默、詼諧、逗趣,的確能帶給人輕鬆,但如果涉及到當事人,當事人覺得不好笑或帶刺,至少我自己認為那就有點過頭了。
有時候我會覺得,少說句話不一定是壞事,因為那句話出口之後,會帶來什麼影響,其實自己要有辯別的能力。當然我自己有時候也可能會說錯話,但在出口之後,會考慮到那句話是否夠不夠尊重對方?這倒也不是說會太在意別人看我的目光,而是在我說別人的時候,我到底是抱著什麼樣的心態去談論他?那如果要把對方當作說笑的角色,就要明白是「說笑」還是「取笑」?
更簡單的,就是對方在聽了我的話,到底會覺得好不好笑?以及,他是真笑還是帶著尷尬又不失禮貌的微笑?不然,接下來就是帶著怒火的微笑了。到了最後這種笑容,就讓人心頭發毛了。
忘了是在哪本書上看到的,「娛人」之前,請先「自娛」。那個作者認為最好的幽默不是談論別人的短處、揭人家的痛處,而是要講自己的。在這次的新聞事件,他的這句話,又不自覺浮現腦海。或許,少了一些言語暴力,也會連帶減少一些行為暴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