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財產移轉之免稅分析-----兼談節稅案例
一、 基本認知:
所有的財產移轉與流動必定涉稅;如果你發生財產移轉與流動而無稅負,那一定是疏忽或弄錯了,除非有例外規定……。而「信託財產移轉」就是免稅之例外規定。「信託財產移轉」主體雖發生變更或移轉,但稅法上確有例外之免稅規定。在此感謝曹老師再三提醒。
二、 信託財產移轉免稅之情況:
例如
1.委託人將財產移轉給受託人、
2.受託人將財產交還委託人、
3.受託人移轉信託財產至新受託人…等信託財產更名或過戶移轉皆享免稅之優惠。
三、 信託規劃搭配遺贈規劃與塗銷信託,節稅如虎添翼:
信託規劃若是搭配遺贈規劃,則所發揮之效益就大到不得了。不論土地增值稅、贈與稅或遺產稅都有機會省下,同時能處理稅務以外之問題。
四、 舉例說明:
民國70年,劉爸爸買下二棟透天店面分別登記在二個兒子名下,二兄弟一人使用一棟毗連而居從無爭議,但是劉爸爸把二棟透天店面的土地都登記至哥哥名下,而二棟建物都登記給弟弟。如此相安無事也持續了數十年。
現在,劉家二兄弟漸漸老了,除了想維持目前各自居住房屋之外,也希望把現有居住之土地建物產權合一,移轉至自家名下,但是經計算發現土地移轉所需增值稅超過新台幣150萬元,要繳重稅很捨不得,不知怎麼辦。但若現在不移轉,萬一繼承事實發生,事情就更複雜了,因為繼承人不見得認帳,恐引發家產糾紛……。到底他們能怎麼辦呢?
五、信託工具搭配遺贈規劃與塗銷登記文件分析:
此時,「信託規劃搭配遺贈規劃與塗銷登記文件」恰可達到資產順利移轉且能省下重稅預防紛爭。
處理方案如下:
(一)哥哥辦理土地自益信託:
針對弟弟現居住但登記哥哥名下之土地,請哥哥辦理土地自益信託(哥哥當委託人,弟弟當受託人)。這部分屬自益信託形式移轉,故無土地增值稅負擔。
(二)哥哥辦理遺囑信託遺贈受益權:
請哥哥簽立信託遺囑,寫明哥哥死亡後該信託受益權變更為弟弟。此信託受益權移轉係屬遺贈,亦可免土地增值稅。
三、備妥塗銷信託同意書:
請哥哥預先備妥塗銷信託同意書,以便於哥哥死亡後塗銷信託登記,此時,塗銷後之信託財產歸屬權利人為信託產受益人(弟弟),避免信託關係無法消滅或需等待多年。
六、結論:
善用信託工具搭配遺贈規劃與塗銷信託登記,創造免稅條件,可無需負擔土地增值稅即可取得土地所有權解決困擾。
七、以上心得非常感謝曹老師與信託同好研究與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