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某一天,我從收音機裡聽到廣播界名人李季準說:「有些人發言是他們有話要說,有些人發言只是因為他們想講話。」這段話,像暮鼓晨鐘般,後來經常在我的腦海裡迴盪,讓我省思良久。
婚後兩個孩子年幼時,我曾離開職場六年,專心在家相夫教子,操持家務之餘,我會抽空閱讀書報雜誌,維持學習新知的習慣;當閱讀思考與生活閱歷累積到一定的水平,心中的感想與思緒會滿溢,亟思一吐為快;加上我從小就喜愛搖筆桿,偶見報紙有徵文活動便執筆參加,時日一久,便慢慢累積了若干寫稿心得。
以筆代口,說故事給別人聽,是件好玩、有趣又富有挑戰性的修煉活動。每當遇到某些盤根錯節、劇情糾結的事件,作者必須靜下心來沉澱反芻,組織故事始末的清晰架構,增添其骨骼血肉,去蕪存菁,在字裡行間爬梳,整理出自己的邏輯與內心的真實感受。
文章寫成之後,對自己花費很多心血書寫的成果,我都會感到十分歡喜,就像歷經懷胎的辛苦過程後生下一個白胖娃兒般,感到無比的欣慰……。後續看到自己的稿子被刊登在報紙或雜誌上,我本深深潛伏的虛榮心,此時總讓我四處張揚,厚顏推銷給親朋故舊分享,然後將所獲微薄稿費轉手捐出做公益,讓自己的快樂再暴增N倍。
寫作給予我無上的快樂,也為我帶來希望、自信與身心安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