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從來就是由不得自己...《羅訴韋德案》被推翻了,然後呢?

2022/07/04閱讀時間約 13 分鐘
原本以為這幾年的疫情已經讓生活變得夠坎坷了,沒想到還有更糟的...6月底,應該要快樂迎接暑假的,但怎麼樣也開心不起來。《羅訴韋德案》被美國大法官推翻的訊息像烏雲一樣壟罩了我,可能也籠罩了不算少部分的人們,我們都知道事情真的越來越不對勁了...
這一個多禮拜,我不斷思考這件事,腦子很亂,心情沉重,聽了一些KOL的說法,當然也許裡面很多是同溫層,但在那些被認為"偏頗報導"或是被指名"同溫層"的影片或貼文底下,我們依然還是可以順便看看到底反方或是其他各方是怎樣來回應。
也一直到了昨天看完了《國際大風吹》Youtube上Ep.222的影片,介紹了各國對於墮胎權的政策,其實主持人的講述一點也不煽情,就是很理性地告訴我這些資訊,但恐怕又是壓抑許久的情緒滿溢,讓我眼淚失守。我知道,我是真的很難過,但我為何難過?我想這是一種很深很深的無奈,以及無所適從;我到底該怎麼教育我的學生?這樣的世界我敢讓我未來的孩子來走一遭嗎?

為什麼只要一談起這件事,我們就得被貼上「女權」的標籤?

最近我曾經向幾位朋友主動談起這件事,不論性別,只要我想聽聽他們的想法我就會提看看,我知道這有風險,而在我意料之中果然又碰到了我所預期的某一種回應。
以前我曾經與朋友聊到對於女性在職場上實際情況就是比較弱勢的話題,我坦言到,身為一個在職場工作的女性,我全力以赴,但同時我也深感擔憂,這些擔憂包括了對生育的著急、對升遷的焦慮,以及身處職場中被男性主管潛意識地劃分去做某些他們認為女性該做或適合做的事那種不舒服的感受;其中最令我不知所措的就是我該不該在我可能有機會升遷或外派的這幾年懷孕生子,因為我知道我是想生小孩的,我也已經在醫學上稱為較佳的生育年齡中後段了,但我認為這很不公平,因為如果我決定要生,我必須面對10個月身孕,之後還需要請產假、育嬰假,我可能就會與機會擦身而過;或是在一切就緒回到職場時,我還能有機會去競爭嗎?而這些就是身為女性的我們需要面對的兩難,因為就目前現實的工作環境,我們真的不可避免地得擔心這些事。
最後我的朋友回應我:「如果不去強調性別,今天假設男生會懷孕的話也會遇到這樣的狀況。」
當下其實我是難過的,儘管我原本就知道朋友對於女權的反感程度,聽到這樣的回應,我還是很難過。我知道他沒有惡意,我也深信他是一個好人,他也一向很照顧我,但就只有這一個議題上,我真的無法完全認同他,而且我認為這一個回應真的糟透了,因為......事實就是,男生以目前的生理狀況來說,不會懷孕!
我懂他這樣講是想讓我不要去強調性別,不要只談女權,不要偏頗地認為男性在這個世界上就是絕對的優勢,男性也有很多受苦受難的地方。我懂!我真的都懂!尤其對一個學生有男有女有各種性別的輔導老師,我他媽的當然懂這個道理!但我們依然不可以否認事實,不可以不去看見事實,女性在職場上的弱勢就是明顯可見,我們在訴說我們的弱勢並不是在強調我們有多可憐,而是希望能夠有所改變,能夠更公平一些,僅此而已!
而這次對於「墮胎」的議題也是,好像誰只要一提起對於這次美國大法官推翻女性墮胎權的議題,就會引來一陣嘩然:「你就是女權」、「為什麼要一直去強調女權呢?」、「女生已經有很多權利/力了!」、「胎兒的話男生也有貢獻阿,為什麼只在乎女生?」、「女生也應該為懷孕負起責任,如果不想懷孕不會避孕嗎?」......
不!
我們訴求的是我們的權利,生而為人的權利,只是剛好我們是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是誰一直在強調「女權」?視「女權」如豺狼虎豹的人們,才是從來沒有真正平等看待性別平權的人!

我們無法選擇自己的身體是否能生育,既然如此,為何我們要為此付起巨大的責任?

我不曉得大家知不知道一個非常簡單且絕對的事實,那就是:生理女性對於自己的身體是否能有生育能力從來沒有選擇權!
很多人都會去強調一件事情就是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沒有限制墮胎的話,那生理女性們就會肆無忌憚地任由自己懷孕然後再墮胎...
第一,沒有人會非常樂意一直讓自己暴露在不斷懷孕又不斷去墮胎的風險中,你知道這對身體有多傷嗎?如果真的有人是這樣,那我們應該做的是去了解這個人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會一直落入這樣的循環,通常是不知道或是無法進行避孕(可能是因為教育水平、經濟條件或是受制於另一半),或者是在情感/心理上需要幫助,又或者是什麼樣的奇葩狀況,是不是可以發揮一下愛心去了解一下,然後協助他們脫離這樣的輪迴?
第二,儘管限制墮胎,全世界大多數國家的數據也都顯示了,如果想或是需要墮胎的人還是會另尋他法(例如到墮胎合法的地區去墮),或是鋌而走險找非法管道,或甚至就直接“把命拚”(用對身體有危害的方式,例如喝農藥、撞肚子、跳樓...)去墮胎,怎麼會這麼天真以為法律禁止了,問題就不見了,這世界的運轉有這麼簡單?如果真的那麼簡單,那這世界上就不會有這麼多不公不義、不善不良的事情囉!因為大家都乖乖的,就算有苦衷、有難處也都不會違規喔!是這樣嗎?
第三、為什麼無法選擇要不要有生育功能的身體的我們要去承擔所有的責任?今天又不是我在成為受精卵時舉手說我希望我的身體可以懷孕,然後我得到這個能力後就開始放縱自己,最後再去墮胎!無可避免的,我的身體就是在很多可能性下有機會懷孕,不然呢?難道我就不可以某一次太興奮而沒有戴套?難道我就不可以看錯人跟對方懷孕後發現對方很渣或我不愛了所以改變心意?難道我就不能因為我的生活面臨巨大改變可能無法負擔養小孩這件事而放棄生育?
聽到這裡,要不要想一下?今天你與生俱來有一個超能力,超能力可能帶來好處跟壞處,你無法選擇你要不要這個能力,但大家告訴你說不管怎樣你的超能力如果產生破壞你就得賠錢和承擔所有責任,甚至還有人說要開始投票決定你該怎麼使用這個能力,並且國家還可能要求你必須使用這個超能力來報效國家,你不會覺得很奇怪嗎?看樣子,你的人生都得為了別人而活了耶!

哪些巨大責任?生小孩真的說生就生?誰來養?

「生育」這件事情對身體有多傷?
雖然我自己還沒有生產過,但自從有穩定的親密關係以來,我一直都在做準備,也一直在思考我應該什麼時候才準備好懷孕,因為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當然不見得一定要生小孩才是完美人生,但我知道我想要,所以我在做準備。
因此,我讀了一堆東西,也逛了好多媽媽論壇,我必須承認,看完後我真的覺得很害怕,因為我真的很怕痛。這些媽媽們,我真的佩服你們到五體投地,尤其是生兩胎以上的,你們怎麼敢再經歷第二次!!!
「生育」一個嬰孩會帶來很多層面的影響:
  1. 生理上:生命之危、身材走樣、各種可能因生產而產生當下或是日後的疾病或症狀,例如陰道撕裂、漏尿等等。
  2. 心理上:懷孕時的焦慮(胎教、擔心胎兒長不好或特殊疾病)、產後憂鬱、產後恢復身材的壓力、產後育兒的緊繃、回歸職場的擔憂等等。
  3. 養育孩子長大可能必須付出的犧牲,有時真的很難避免或是回復;必須說,大部分親師溝通時會發現,留在家裡照顧孩子的,即老師們親聯的窗口大部分都是媽媽,無論是家管或是職業婦女,媽媽似乎仍然是孩子的主要照顧者,很多時候,國中三年、高中三年,可能連一次爸爸出現的機會都沒有(爸爸角色可能是自願/非自願/特殊問題的狀況下被隱形了)。
  4. 生涯發展:如同最開始所提到的,生育前前後後要請的假可能還是會讓雇主嚇到不敢把重責大任交給女性,或是原本就預設立場覺得特定的職位一開始就避免讓還有生育打算的女性來應徵或出任,這些都是很難被突破的框架,就算講800年可能都很難改變的狀況!
  5. 社會觀感:對於生產過的女性,其實也會有很多異樣的眼光,就算沒有也其實很不友善,如果是單獨扶養的單親媽媽,可能更難獲得足夠的資源,對於步入下一份感情的難度也真的相對較高。(但不否認單親爸爸可能也都會遇到類似的狀況,只是在薪資數據上、社會非難的氛圍上女性還是相對弱勢,請不要為了硬凹男女平等就對事實視而不見。)
其他還有很多很多,這些全部都是生育一個孩子會面臨到的責任和挑戰,生育不是那麼簡單的事,尤其大部分的情況下,禁止墮胎的法律都是處罰母親的(&很衰的醫生),另一半就算跑了也不用負擔什麼刑責,那到底是要這個媽媽何去何從?法律要人家生下來,但卻要媽媽獨自面對後續養育一個生命的巨大責任,到底?
在這個如此不完美的社會,卻要求母體必須完美的守護胎兒?我覺得真的很嚴厲也很霸道...這種野蠻的想法難道不荒謬?大法官們,你們真的捫心自問都能無愧於心?為什麼我們就不值得擁有這個自由?決定要不要生育的自由!
你可以告訴我們墮胎對身心的壞處,你可以教育我們該如何避免懷孕,你可以跟我們討論各種狀況下是不是只能選擇墮胎還是有其他可能,或是告訴我們社會會怎麼幫助我們扶養這個孩子,但是可不可以尊重一下我們的身體,而不是讓我們的身體被大家投票來決定我該怎麼使用我的身體,或是讓政府發個公文、以公權力之名來決定我們的人生該怎麼活。

我支持墮胎權不代表我就會去墮胎或我想墮胎!

對於墮胎,我個人的態度是,以我自己本身,應該是一生中都不會想墮胎。我很喜歡小孩子,所以如果真的在懷孕後面臨了艱困的挑戰,我應該很大的概率不會選擇墮胎,我會想辦法把孩子生下來,然後養育他。
但!“這是我的選擇!
而不是誰誰誰叫我這麼做,或是法律來規定我、限制我、告訴我得這麼做。
然而,會選擇墮胎,某個程度也是尊重生命的一種態度,如果胎兒已經預料到是有罕病或畸形的話,我真的不覺得生下他會是對的選擇(當然,這對每個人來說都有不同的評斷標準,每個媽媽的決定應該都要被尊重);且在某些地區,也有很多人是因為非自願的狀況下懷孕的,可能是因為性犯罪或是因為從事性工作,在這樣的狀況下生出來的孩子,某個程度是不是也讓兩個生命都在承受折磨?
墮胎,絕對不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對於每一個生命的逝去都是無比沉重,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女性在墮胎後,或是其實是一般流產的狀況下,都會感受到痛苦,更多的是罪惡感,相信我,真的沒有任何一個人,會願意一直去墮胎,會做這個決定,他的處境肯定不容易。
我也有朋友提醒我,要我尊重不同聲音的看法,嗯...我懂,我也尊重,我不會試圖去改變誰誰誰的想法,或一定要逼對方來認同我,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成長背景和信仰,所以我都尊重;不過,當對方已經干涉到我的權利和自由時,就已經不是尊不尊重的問題了。我們人類花了那麼長的歷史在追求自由和人權,我們的先烈們也犧牲了很多換來現在的性別平權,難道他們的努力都是徒勞嗎?身為生理女性,我們從來由不得自己,再說一次,我們無法決定自己的身體是否能生育,所以別人也不能來決定我該怎麼使用我的身體!
難道希望有一天也要大家來投票決定一天只能自慰幾次?每個人一生只能無套性行為幾次嗎?因為這些行為也都會造成可能誕生的生命消失呀...不是嗎?

結語:如果要從墮胎權衍生關注其他議題那我覺得很棒,我們就互相支持對方吧!

最後,呼應前面所說的,很多時候當我們在討論這個話題時,除了有人開始指控這是“萬惡的女權”以外,還會有人開始拋出更多議題,例如:「不要在那邊說女生懷孕很辛苦,又不是只有女生辛苦!」、「女生雖然會懷孕但是又不像男生一樣會被抓去當兵!」、「女生還不是都要男生出錢!男生賺錢當然女生就要照顧小孩啊!」...有沒有很耳熟能詳呢?
對,你們說的都對,不只女生,男生也很辛苦,男生還要當兵,男生也有賺錢養家,沒錯!這些也都是事實,我完全不想否認或逃避,在傳統父權體制下,直到現在仍然有遺毒深深地在殘害著廣大的男性同胞,我都知道,我都明白,所以呢?你們要不要也為自己挺身而出?我希望你們可以向社會、向全世界訴說你們也會有脆弱的時候,你們也在這個體制下承受很多很多的壓迫和壓力,讓大家也能懂你們,我相信大家也都會支持你們的!
但要記得,你不能自己不願意為自己發聲,然後來阻止別人為自己發聲呀?你被打你覺得沒關係,但不能要求別人被打不能去報警吧?
言歸正傳,就像在女性、跨性別者爭取人權的道路上,也有很多男性的同伴陪伴我們、支持我們一樣,如果男性們願意踏出第一步為自己爭取、為自己發聲,在合情合理、符合事實邏輯的前提下,我相信大家會很樂意去聲援你們,至少至少,我會!
其實這篇文章我一直覺得我該寫下來,我知道我不是什麼人權專家或是精通於此議題的學者,我的論述勢必是不完美或甚至漏洞百出,也許還有點情緒化,但我仍然告訴自己得寫(實際上我一直在逃避不敢下筆XD),因為如果我現在寫下來了,儘管不成熟,未來的我也能更了解現在的我的心情。
而且!最重要的是,因為我有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不需要經過大家投票表決或是地方政府立法來限制,憲法保障的這個生而為人就有的言論自由,我當然要好好把握把想講的說出來,因為我有嘴巴可以說話,我可以選擇開口或不開口,這是我的自由;有些人開口說出傷人的話語,讓聽的人去死,這樣是不是也會有不尊重生命的危險呢?這樣言論自由是否也會因為侵犯他人生命權而被大法官推翻呢?我不曉得,誰知道?這世界已經夠crazy了,或許真有這麼一天,你訝異嗎?我不訝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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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沒想過自己會成為輔導老師~然後就這樣噗通跳進這個輔導人的世界^_^ 面對會出現在輔導工作的那些莫名奇妙的事情,內心萬種的OS將化作我寫作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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