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吉拉事件後,剛好看到朋友分享如下圖這篇文章。不禁慨嘆,每每遇到性別議題,討論過程常剪不斷、理還亂,且不乏各種言語攻訐。於是寫了篇短文(於圖後)嘗試分成3點觀察和自己對於某些概念的個人見解,來梳理梳理就發生在你我眼前的現象。
性/別議題之所以那麼難談,或許是因為,
在目前性別戰場主流談法仍男、女二分的前提下——
地圖炮
1. 開地圖砲很容易、很爽啊!不管瞄準哪一邊,都可以一次轟到將近50%人口,CP值超高。
性作為貶低他人的策略
2. 「性」既然作為「性別」的一部分,順便將它拿來當武器似乎蠻順理成章的?且用「性」來貶低別人很容易、很爽啊!畢竟目前人類社會還處於較忌性的階段,拿生殖器與意見不同那方的任何一個身體部位來連結,都幾乎能確保造成對方相當不舒服的感受;文化習慣上又通常能成功給人被羞辱的感覺,達到攻擊效果。
論述用言語的困境
3. 目前能用來論述性別議題的詞彙(語言工具),直觀上還太容易令人誤會。例如:
父權(patriarchy)、家父長主義(paternalism)、女權主義(feminism,雖然我比較喜歡稱「女性主義」)、厭女(misogyny)。[**]
常讓人誤以為:
❝女性「天生」就是女性主義者、女權主義者的目標就是男性和女性的特權都想要、男性不可能成為女性主義者、男性一定都是父權的、女性不可能會產生父權的想法或行動、父權跟家父長主義是一樣的、厭女就是討厭女性的意思,所以愛媽媽姐妹老婆的人不會厭女、女性怎麼可能會厭女?諸如此類。❞ (<-- 此引號內皆為常見迷思或對概念的誤解,再次強調!)
於是每次討論涉及性別的社會議題,常常A想講的「父權」跟B認知的不一樣、C定義的「女權」跟D的理解有巨大落差、E描述的「女權自助餐」在F聽起來比較像「拿女權當煙霧彈的父權紅利行為」。
接著在對話雙方都帶著許多情緒以及過去導因於自己性別的各種程度身心不適/創傷的狀態下,大家以「外表看似一樣,定義卻沒有交集的」詞彙,講一講開始吵、吵一吵開始互相言語攻擊——然後大約90%的對話是徒勞的。
[**] 寫在最後:
我眼中的父權樣貌
關於「#父權」我的觀察是,這個詞彙在當代很常用來形容「特定族群傾向控制、主導其他族群的行動,重視壓制與支配、看輕協商與合作,如前這般的思維和行為模式」,不一定只有男性會這麼做。
女性主義可能跟你想的不一樣
關於「#女性主義」,請大家先有個大致的理解,就是它經歷過4波運動浪潮,已發展出非常多派別,很難一言以蔽之。
因此X跟你談到的女性主義內涵如果跟Y不一樣,也不會不合理。
一種可能當然是他們其中一人根本上誤解了女性主義,另一種也算常發生的可能性是,X、Y秉持的立場分別來自不同派別。
不過不同派別的女性主義之間不一定是互斥的,常常也在論述、倡議推動上相輔相成。
我認為,女性主義整體而言指的是:將過去人們習以為常的現象,重新以「有意識到哪些性別特別容易獲益或受害」的角度去理解、詮釋,並指認出特定性別遭受的不平等具體而言是什麼?這樣的不平等涉及哪些權力(power)和權利(rights)?可能的結構性因素為何?
因此以女性主義視角去看待某個現象後,有沒有可能論證出「某些男性或其他性別族群在特定情境下是不平等的受害者」呢?蠻有可能的。
豐富而具畫面感的厭女定義
關於「#厭女」,上野千鶴子及 David Gilmore 比 Kate Manne 還提早好幾年,從神話、歷史、心理學、人類學等文獻資料和社會觀察而發展出各自對於「厭女」異中有同、同中有異的定義。
我自己則通常以 Kate Manne 的定義來檢視或應用厭女概念:
女性被期待要扮演「關愛供給者」,必須給予他人注意力、身心照顧、關愛並回應包含「性」在內的需求;男性較明確被期待要給予的是經濟保障,其他的則非必要。既然過往歷史中女性經常須藉由與男性結婚、為男性傳宗接代來換得經濟保障,那麼便須將注意力、身心照顧和關愛投注在握有經濟權力的男性身上,並回應包含「性」在內的需求。如此社會文化脈絡下,逐漸形成了「應獲女性付出感」(entitlement,有譯為「男性資格感」)這樣通常用以服務男性的集體意識。
因此當某些女性沒有照前述劇本演出、不去滿足「應獲女性付出感」時——例如:路上被調情不「欣然收下」、聽到黃色笑話不捧場笑一下還表達被冒犯、不只一次拒絕追求、不想「善用」子宮當媽媽(包含自始不想生小孩&終止妊娠)等——感到不滿的人們便對這些女性產生「厭女」情緒或情結,且據以對這些女性進行各種形式的「懲罰」或「制裁」。「厭」這個字在不同情境裡代表的情感是複雜的,舉例而言,有時是厭惡、有時是得不到關愛或性的挫折或憤怒,有時則是對於自我如此渴求注意力的恐懼或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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