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理心其實是一種利己行為

2022/07/24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我覺得同理他人其實是一種利己的行為。
有時候我會不小心在同理他人的時候帶著「別人應該要同理回來」的預期,認為「我花了那麼多心思在了解你,你卻一點都不在乎我」,但我覺得不應該是這樣的。
我們好像會認定同理心是某種無私奉獻的行為,單方面給予對方,卻不一定能獲得等價的收穫。也不是說這樣想就是錯的,但我覺得搞錯重點了:同理他人所換來的,是自己內心的平靜。
同理心,是去理解為什麼你的前男友會對你說那些難聽的話、那個不太熟的朋友為什麼會突然暴躁、那位難相處的同事究竟為什麼可以冷漠和自私到這種程度、或甚至為什麼殺人犯會想要殺人。為那些脫序的行為賦予一個意義,好像就能讓自己更安心一些,「他可能來自一個相當不安穩的家庭」、「他可能今天真的太累了」、「他可能被他的爸媽保護得太好了」、「這社會對他真的太殘忍了」,這些想法就算稍微偏離了現實也無妨,因為重點不在於他們,重點在於你自己。如果這樣的想法能夠從自己的害怕、憤怒、忌妒、厭惡、絕望等等的情緒解脫出來,那也就夠了,那是你唯一能夠控制的事情。你知道他講話很直接並不是想要攻擊你,而是他本來就神經大條,那你就不會輕易的被他傷害了。你發現他最近講話口氣很糟,聊了天才知道是工作上遇到了瓶頸,你就不會一直擔心是你做錯了什麼事情。自己心態上的轉變,就是收穫了。
用阿德勒的說法就是課題分離。當我對一個人的行為感到厭煩、憤怒、失望,這是「我的問題」,這些情緒是我的課題,只能由自己解決。而他們的行為和態度,是他們的課題,若是花太多力氣想控制他們,受苦的只會是自己。
所以每一次當我想著「我花了那麼多心思同理你的感受,你怎麼都不了解我」的時候,我會提醒自己,你搞錯了,同理心不是這樣用的,不要假裝是無私的奉獻再偷偷期待他人的回饋,如果不是自私的行為,就不要做。
如果不是「自私的同理」,就代表你想要去操控別人對待你的態度與行為,說真的,這才是不尊重他人的一種行為。你可以溝通、可以說服,但對方要做出怎樣的行為、擁有什麼想法,終究是對方的選擇。

老實說,我對於人際關係的結論非常的反直覺:真正的「為他人好」,就是最誠實的接受自己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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