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網站網路霸凌和網路攻擊辨識量表之發展」是本人在測驗學刊發表的研究,該研究旨在發展有良好信度和效度的網路霸凌和網路攻擊量表,若有興趣深入可以點選網址閱讀本研究,網址點我:
有鑑於許多學生寄信跟我要求「社群網站網路霸凌和網路攻擊辨識量表之發展」量表的使用許可和計分方式,之後若要使用「社群網站網路霸凌和網路攻擊辨識量表之發展」發展的量表,同學們不用特別麻煩來信詢問,我都同意給予使用,只要正確引用該研究就好~
定義
接下來簡單說明「社群網站網路霸凌和網路攻擊辨識量表之發展」量表計分說明,本研究共發展兩個量表,「網路霸凌和網路攻擊加害者辨識量表」,目的為測量網路霸凌和網路攻擊的加害者經驗;「網路霸凌和網路攻擊受害者辨識量表」,目的是針對網路霸凌和網路攻擊的受害者經驗,兩個量表的分量表皆為網路言語行為、網路影像行為和網路關係行為,總量表分數並沒有太多實際意義,三個分量表定義如下:
- 網路言語行為:指在手機或網路上,對某些人發送具有傷害性的文字或語音訊息,例如:打電話騷擾對方、在遊戲中辱罵對方、在巴哈姆特哈拉版留言嘲笑對方。
- 網路影像行為:指在手機或網路上,發布上傳某些人丟臉的照片或影片,例如:上傳對方很醜的照片、發布對方的裸照,或是發布對方被惡作劇的影片
- 網路關係行為:指在手機或網路上排擠或是散播某些人的壞話,例如:用簡訊叫朋友不要理對方、將對方踢出 Line 的朋友群組,或是在臉書中散播對方的壞話。
量表的作答方式都是以李克特式(Likert)五點量表形式作答,分別為「非常符合」、「符合」、「不符合」、「非常不符合」和「我沒有做過」,依序四分到零分。量表計分可以分成簡單和複雜計分方式,說明如下:
簡單計分方式
將分量表的分數加總即可,換句話說,就是三個分量表總分,本計分方式只能說明分數約高越可能有網路霸凌經驗,若要確定是網路攻擊或網路霸凌經驗則需要使用複雜計分方式,三個分量表總分代表意義如下:
- 網路言語行為分數約高:越可能在具有加害者/受害者的網路言語行為類型的網路霸凌經驗。
- 網路影像行為:越可能在具有加害者/受害者的網路影像行為的網路霸凌經驗。
- 網路關係行為:越可能在具有加害者/受害者的網路關係行為的網路霸凌經驗。
複雜計分方式
使用複雜計分方式,三個分量表(網路言語行為、網路影像行為和網路關係行為)可以區分三種網路攻擊、網路霸凌經驗,三個分量表都具有本量表之評分方式根據受測者的填答情況,每個分量表中具有三個題目,三個題目分別敘述重複、權力不對等和蓄意傷害,選項都是「非常符合」、「符合」、「不符合」、「非常不符合」和「我沒有做過」。在複雜計分方式中「我沒有做過」視為「非常不符合」。
舉例來說,假設受測者在網路言語行為分量表的蓄意傷害、權力不對等、重複題目都填答「非常符合」,表示受測者為網路言語類型的網路霸凌加害者;假設受測者在網路影像行為分量表的蓄意傷害題目填答「非常符合」,而重複和權力不對等題目都填答「不符合」,表示受測者是網路影像類型的網路攻擊加害者;假設受測者在網路關係行為分量表的蓄意傷害、重複題目填答「非常符合」,在權力不對等題目填答「非常不符合」,表示受測者是網路關係類型的網路攻擊加害者。
網路霸凌和三種網路攻擊定義
複雜計分方式的由來,源自於網路霸凌和網路攻擊定義上差異,接下來介紹網路霸凌和三種網路攻擊定義:
本研究嘗試根據霸凌特徵區分一種網路霸凌和三種網路攻擊,如圖一所示,三個圓圈代表三個霸凌特徵,網路霸凌根據 Olweus(2012)定義,本研究將網路霸凌界定為必定包含權力不對等、重複和蓄意傷害特徵;而第一類型網路攻擊則參考 Schoffstall 與 Cohen(2011) 和 Smith(2012)定義,網路攻擊強調蓄意傷害,但不重視重複和權力不對等特徵,因此將第一種網路攻擊類型界定為只具有蓄意傷害特徵;而第二類型和第三類型網路攻擊則根據 Bauman 等人(2013)與 Berne 等人(2013)的意見,許多研究使用的網路霸凌量表,其包含的霸凌特徵也不相同,許多量表忽視重複特徵;另外有些研究忽略權力不對等特徵,所以本研究將第二類型網路攻擊界定為具有蓄意傷害和重複特徵,第三類型網路攻擊界定為具有蓄意傷害和權力不對等特徵。此外,依據Olweus(2012)對網路霸凌的定義,以及Schoffstall 與 Cohen(2011)對網路攻擊的定義,都強調蓄意傷害的重要性,因此本研究認為不具有蓄意傷害特徵則不屬於網路霸凌或是網路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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