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絕地大反攻
祂必按各人所為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
之三
日子又再忙碌的工作中渡過。光榮發現要併購的X公司除了員工以外,什麼都沒有,沒有什麼資產,帳也亂七八糟,股權結構都是朋友來朋友去的,名義上出資人未必是真正的股東。總經理說他們有幾項不錯的技術,卻都還沒成為可移轉的權利,簡單說,就是還在個人腦袋中。怎麼辦,根本無法評估這家公司值多少錢,不,應該說目前看起來,根本不值錢。但是我一個小法務,那有預見未來的能力,誰能說這些人腦袋中的東西不會是日後金礦?要併購,怎麼確定真正買到了這些人腦袋的東西。要X公司技術團隊留下,鎖股?又要怎麼確定他們人留下了,腦袋內的東西也一起留下,且願意拿出來利用?那就是分期付款囉。約定幾年內要產出多少專利,再分期付併購款。為了早日拿到對價,他們會努力產出,如果幾年內沒結果,他們也拿不到錢。對了,安排個買回權,幾年內沒技術專利產出,那就要這些人原價買回。光榮努力擬了份將近二十頁的合約,心中對自己思慮週密,設計得當,還頗得意的。
但這個想法不但被對方拒絕,還被總經理罵個臭頭。「光榮,我對你很失望。你現在這個proposal就是要讓併購破局。」律明兇巴巴的對光榮說。
「但是因為該公司目前沒有任何專利,也看不見技術在那裡,一開始就把錢全投下去,將來一點保障都沒有。。。。」光榮嘗試辯解,律明不容他說完:「投資就是有風險,這群人我們如果搶不到,技術方面會落後別人二年,你知道現在有幾家公司要跟他們談合併嗎?依我們現在出的價錢都不一定有把握,你還加東加西。我不是告訴過你,沒有一件事是零風險了,不冒點險怎會成功?現在對方覺得我們沒誠意,不想跟我們談了,我還要想辦法把他們拉回來。」
律明接著拿出對方草擬的合約給光榮:「你就以這份合約為主,除非太離譜,不然儘量依他們版本,知道嗎?」光榮接過二張紙的契約,只能說「是」。(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