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菲小學堂】童婚/早婚 (Child/early marriage)

【菲菲小學堂】童婚/早婚 (Child/early marriage)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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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應特別注意此用語的使用方式。

「童婚」和「早婚」經常作為「軟法」(soft law)的用語,且兩者經常交替或同時使用。童婚是指至少有一方為兒童的婚姻,同時也是指使兒童(通常是年輕女孩)進行嫁娶的行為(無論是否有經過當事兒童的同意)。「早婚」一詞的定義類似「童婚」,「它指的是在法定成年年齡較低或兒童一旦結婚便視為成年的國家中,其中一方未滿18歲的婚姻。早婚也可指婚姻雙方皆滿18歲,但有其他因素使他們尚未準備好同意此婚約,例如生理、情緒、性和心理上的發展,或是對於一個人的人生選擇缺乏相關資訊」。根據這樣的邏輯,早婚可被視為童婚的更廣義名詞,因為其也包含除了年齡之外的其他因素,而使這樣的婚姻對當事人而言是不適當或過早的。在一些情況下,也會使用「未成年婚姻」 (underage marriage)來指稱至少一方尚未達到成年年齡的婚姻。而那些(即將)結婚的兒童則被稱為「兒童新娘」 (child brides)

當孩子在非常小的時候就被迫嫁給比他們還要年長幾十歲的人,這樣的婚姻極有可能對當事兒童造成傷害,且有可能在圓房的過程中受到性虐待。此外,觀察也顯示,在產孕婦健康、教育、食物安全、消除貧窮、愛滋病和性別平等方面的國際指標,皆與高童婚率呈現負向關聯

結論:
雖然「童婚」與「早婚」經常被交替使用,但後者的定義較為廣泛,包括已滿18歲但因為其他原因而無法對其婚姻給予自由、充分、知情的同意。因此,在使用此兩種用語時應特別謹慎,留心上述的細微差別。


關於【菲菲小學堂】專題

菲菲小學堂是台灣展翅協會推出的系列專題,將透過淺顯易懂的文字與大家分享保護兒童免於性剝削與性虐待之專有名詞使用準則,每一篇文章會介紹一個大眾常使用或容易混淆專有名詞用語,透過推廣與澄清相關專有名詞,讓兒少工作者與社會大眾能夠更了解兒少性剝削與性虐待議題,唯有在各界共同合作之下,終止兒少性剝削與性虐待的目標才得以實現。

兒童性剝削與性虐待是對兒童的嚴重性暴力,然而在倡議、推動終結對兒童性暴力的工作中,我們觀察到在描述兒童性剝削與性虐待時,錯誤的用語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像是加深對被害人的傷害、影響政策的規劃,甚至是削弱保護兒童免於性剝削與性虐待的目標。因此,了解並使用正確的用語是非常重要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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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終止兒少性剝削組織網絡以及兒童販賣、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特別報告員已不鼓勵使用「兒童性觀光」一詞。「兒童性觀光」一詞的使用可能會對兒童產生傷害!「旅行與觀光中的兒童性剝削」等替代詞彙則較為適合,因其明確指出兒童受到剝削的事實,且適切地將關注範圍從犯罪者的行為擴大至剝削所發生的情境。
兒童性虐待線上直播經常是透過網路「串流」的方式傳送給觀看者,立即性地傳送讓他們可以在虐待進行的同時觀看並參與其中。對觀看者而言,使用串流不需下載任何資料,因此不會在網路設備上留下紀錄,這因此加深了加害者可不受懲處的觀念,且使得事件發生後的偵查更具挑戰性,尤其是關於證據的復原以及受害者與加害者的識別。
不應在法律、政策文件或實務工作中使用「童妓」一詞,因為該詞彙可能會傷害到兒童,且(或)具有將責任轉嫁給兒童的風險!
性簡訊也可能是性霸凌的一種形式,兒童被要求將圖片傳送給男朋友/女朋友/ 同儕,而後者在未獲得同意的情況下再將這些圖片散布至同儕網絡中。
越來越多兒童性虐待與性剝削在網路上發生、透過網路發生,或與網路環境有所關聯。如同線下(offline)兒童性虐待及性剝削可能以各種形式發生,線上兒童性虐待和性剝削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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