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嫁給父親之前是個佛教徒。由於外祖父、母在外工作,所以母親必須負責早晚燒香拜菩薩和祭祀祖先。
婚後,她繼續履行這項為人子女的義務,只是改為每月初一和十五。但是這段期間,母親還是會帶著我,跟著父親上教堂,聽牧師講道理。
我現在想起來,這可能是他們的婚前協議。父親的條件不好,好不容易續絃,娶到年輕貌貌美女子,自然要處處讓步。當時,知道的親友沒有到處張揚,知道內情的教友也心照不宣,所以母親的交叉信仰自然平靜無事。
母親識字不多,但是為了讀聖經就努力學習白話文。有次被我初中同學看見,誤以為母親精通英文,還嘲笑我英文怎麼只考七十幾分。舅舅結婚之後,母親就把燒香拜菩薩和祭祀祖先的事情交代給舅媽。母親在新店教會受洗之後,就專心專意、誠心誠意地當一名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