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的車禍事件,如果同時伴隨著違規行為,刑責可能罪加一等。
法律規定多如牛毛,有些和大眾生活習習相關、有些較為冷門,以常見車禍事件來說,很多人並不知道:有些違規駕駛行為會導致刑責加重!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酒醉駕車、吸食毒品或迷幻藥駕車、行駛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簡單分析,只要是「駕駛汽車」、「發生事故而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而有以下各種情況之一,那麼「刑責會加重至二分之一」:
1. 無駕駛執照駕車。
2. 酒醉駕車、吸食毒品或迷幻藥駕車。
3. 行駛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
本文要特別提醒上1.及3.的情況,雖然看起來只是單純的違規行為,但本法特別規定要加重其刑,這算是一個頗重要的規定,原本以為只是小小的車禍事件,但考量到這條規定的結果,可能會讓局勢變得頗有危險!
同樣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2項則規定:「汽車駕駛人,在快車道依規定駕車行駛,因行人或慢車不依規定,擅自進入快車道,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減輕其刑。」
相反來說,如果今天是「行人或慢車不依規定,擅自進入快車道」而發生車禍,那麼撞人的駕駛,可以本規定減輕其刑。
發生車禍事件,看似簡單,但其實要注意的法律不少,應儘速尋求法律協助,才能獲得最正確的分析、讓案件獲得滿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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