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式創新,破壞的是什麼?

2022/09/30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The next step(圖片/Pixabay)
文:楊貴智/法律白話文運動網站創辦人、內容長、律師
談電子菸之前,我想先談臺灣的菸害防制法。1987年,臺灣開放洋菸進口後,洋菸廣告和促銷活動也變得愈來愈多,隨之而來的,則是節節高昇的吸菸率,其中青少年吸菸問題,則特別引人矚目。1988年,董氏基金會與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主婦聯盟等21個民間團體組成拒菸聯盟,呼籲政府公開立法,並推動民間菸害意識。1992年,衛福部首部「菸害防制法」草案進入立法院,直到1996年,《菸害防制法》才正式三讀,並於隔年施行。
這部法案曾被揶揄為全世界最嚴苛的菸害防制法草案,在當時民間團體的壓力下,為了解決青少年吸菸問題,原則上禁絕了一切形式的菸品廣告,但仍打開例外,允許菸商在以未滿18歲之青少年為主要讀者外之雜誌刊登廣告。2007年,雜誌跟網路廣告也被列入禁止範圍,採訪菸品的報導也被禁止,媒體對於菸品也開始採取嚴格的自我審查態度,香菸逐漸退出大眾媒體,不再成為流行文化的元素。
而綜觀電子菸的發展史,毫無意外的看到一樣的歷史重複上演。帶大筆資本的電子菸公司利用「減害」包裝起來商業模式,意外席捲全美青少年。電子菸的發明者為電子菸設定的使命是將成年吸菸者從致命的加熱式菸品中過渡到高科技、可能更安全的替代品,結果成為青少年尼古丁成癮的元凶,會有如此結果,回顧其發展軌跡,其實不難預測。
因為電子菸廠商很快就發現,要讓自己賺錢,就要讓自己成為流行文化。透過網紅行銷的推波渲染,使用電子菸變成一件很酷的事情,各種新奇的加味菸油以及周邊商品,讓青少年沉迷追捧,在社交媒體上拍攝環狀煙霧或鼻孔吹氣等新奇影片,成為小朋友讓自己在網路爆紅的最佳素材。2018年時,統計發現全美至少有兩成高中生嘗試過電子菸。
破壞式創新指的是商品或服務應用方面的創新,對於產業現有的運作方式,產生劇烈影響,甚至「破壞」了遊戲規則,進而取代存在已久的競爭對手。電子菸雖然表面上跟傳統煙草打對臺,但沒有破壞既有的菸草產業,反而嚴重衝擊了公衛體系的菸害防制架構。
電子菸究竟是利大於弊的替代菸品,還是填補尼古丁市場空虛的洪水猛獸?它究竟安全與否,還是會帶來新型態的健康危機?這些都還需要更多的科學辯論跟醫學證據來為我們解答。然而從本書揭露的電子菸發展軌跡,我們已經能看到,打著創新旗幟規避監督的商業模式,背後所衍生的社會成本及道德風險,才是真正的危機所在。
《電子菸揭祕:矽谷新創Juul的戒菸神話與成癮威脅》/寶鼎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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