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時候,很流行男校、女校同性質的社團聯誼。
當然,聯誼這麼好康的事情,是僅限於熱門社團的。和中學那稀薄近乎沒有的自由相比,高中的半大人年齡,能運用的自由多了一些。多了一些自由——能認識的人不侷限在自己的班級,跨班、跨校,更甚者可以成為暱名論壇的討論核心,幸運的還能登上高校誌——也就多了一些花枝招展、成為主流之中的渴望。
硬要說的話,那是在經過考試篩選後,僅存的最後一點「我很獨特」自尊的掙扎。走向成年,就是在逐漸褪去孩提時代不斷被家人、老師灌迷湯的靈光:放棄了的球類校隊、不再去的游泳池、逐漸陌生的音樂術語。
Canna當時並不明白,她只知道自己有一股不甘。不甘平凡,不甘承認自己是醜小鴨,沒有認清自己的內向性格,僅僅是在初入校園時,被社團聯展上第一張遞過來的傳單給決定了接下來三年的命運——她進了辯論社。
在女校的辯論社中,她並不獨特。學姊也認為她是笨拙的,搜集資料不夠齊全、站上講台時老犯一些連新手也不會犯的小規則,但她仍是高一的小學妹中,努力撐下來的其中一個。女校中,上下關係絕對不會比軍隊來得更和諧;好幾個比Canna更聰慧、自我意識強的女孩子,受不了學姊,尤其是辯論社犀利的態度,結伴轉去其他她們認為輕鬆的社團。Canna沒有被她們詢問要不要一起逃走,早熟的心靈讓她摸透了女校生態:去哪個社團都不會改變這個權力結構;但她也知道自己的某個尖酸、陰沉的一面沒有在進入高中後順利地擺脫掉。
「被識破了。」她心想。但也無所謂,聰明的少女擁抱著少女該有的自尊,畢竟當時許多人都說,辯論社是往法律系的階梯之一。滿足母親,也滿足她微小的虛榮心。
直到學姊終於認可她申辯還行的程度時,她被社內選為高一代表,和另外兩個學姊一起參加跨校的辯論友誼賽。這場比賽不僅是跨校,會遇到其他排名更高的志願學校,同時,也是高三生的歡送會。Canna不懂既然是歡送會,幹嘛還要打比賽,不過,當時的她很自然地把這解讀成辯論人的浪漫之一。
比賽是在一間男女合校的社團大樓舉辦的。Canna走進她曾經的第一志願時,有種微妙的感覺——如果她半年前真的考進這裡,她根本不會參加辯論社。Canna看著一間間的社辦:熱舞社、熱音社、弦樂社、吉他社、桌遊社……忽然她意識到身旁的小魚學姊相當緊張。
高二的小魚學姊是副社長,平時在社團內是負責扮演黑臉的。她緊盯著比賽表,無意識地咬著下唇。
「怎麼了嗎?」Canna小聲地問夏琳學姊。夏琳名義上是掛著公關的高二幹部,但大家都知道她對當幹部沒興趣,是社長堅持夏琳掛名就好,她只要負責出一張臉,各校聯誼、友誼賽,絕對不會漏掉她們這間已經被踢出前三志願的女校。
「我們的第一場比賽要對上那間學校。」夏琳指向不遠處制服是黑色外套的那群人。
Canna知道那是男校,她想著,真不愧是被稱為是背影殺手的學校,背影看起來確實有幾分像帥氣的漫畫人物。她隨即又疑惑地轉頭看向夏琳,「他們很強嗎?」
「你等一下就知道了。」夏琳似笑非笑地說。
Canna轉回去看向那群男孩子,剛好其中一個高瘦身影的人轉過頭來。Canna心臟跳了一拍,呼吸一亂,趕緊看向地上,蹲下去,假裝要幫夏琳拿東西。
「原來不是只有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