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內埔鄉嘉應路一處透天民宅日前遭法拍,得標主前往現場點交,卻驚見屋內有具白骨,報案後,警消到現場,又發生氣爆,警消隨後在屋內發現一具女焦屍,等於得標主還沒拿到房子就變凶宅,而專家表示,得標主想解套只能「告法院」才有機會撤銷。
內埔警分局指出,17日晚間6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嘉應路上某法拍民宅的2樓,有1具白骨躺在床上,於是立即派員到場調查。正當警消破門而入後,現場3樓隨即發生氣爆,待火勢撲滅之後,才發現2樓的白骨為男性遺體,另3樓則有1具女焦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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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前往內埔點交法拍屋,驚見焦屍與白骨。圖/警方提供
據警方初步了解,白骨應是原屋主42歲王姓男子,半年前因不明原因死亡,43歲劉姓妻子伴屍至今,再加上房屋被法拍,懷疑是這雙重原因,劉女才會在17日點交當天,以不明方式引發氣爆自殺。
這起離奇事件也令許多網友同情得標主,法拍屋未到手已變凶宅,房價肯定大受影響。而按照法拍屋流程,拍定後一周內,拍定人要到法院繳清尾款,才會開始進行權利移轉的作業,拍定人拿到權利移轉證書後才會進行點交。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法拍達人蘇小強表示,通常權利移轉要5個工作天,而屏東這個物件在本月13日拍定,也就是說拍定人還沒拿到權利移轉證書,就跑去找屋主要點交,但法理上該屋仍是屋主所有,不知為何拍定人要這麼急著點交。此外,若是要在點交前先與屋主溝通,若無回應,一般人應該也不至於拿梯子爬上2樓,諸多行為都讓人覺得奇怪。
不過,由於該屋已經變成凶宅,得標主若想撤銷拍賣,只有「告法院」,拍定人可以主張法院查封時,對物件的現況調查不清楚,過程有瑕疵,以至於法拍屋內部已經有人往生卻不知,影響拍定人權益。不過蘇小強也指出,由於法院查封有很多方式,未必會進到屋內,因此想利用這個方式撤銷這筆拍賣,恐怕也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