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那個人將妳置於優先,並且不會將妳的存在視為理所當然。」

2022/11/23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You can change my day with a single word
You will never know how much it hurts

So are you gonna give me a reason to stay?
Or are you gonna let me throw it all away?
If I'm already broken
There's nothing left to break
So don't try and give me a reason to stay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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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終於把換乘戀愛2追完。

最後海恩拿下項鍊選擇賢奎,她說,那條項鍊是前任送她的。
她覺得將項鍊丟掉是對賢奎的尊重及態度。
我馬上哭的亂七八糟,我從來沒有收過另一半送的飾品。
唯一最接近的是跟W交往前,她陪我去草山金工做了戒指。
再來是跟YE交往時,我買了DW的玫瑰金手環
那也是因為我自己想要戴,才買的
而且不管是戒指還是手環,會戴著的也只有我。
所以對於那種情侶戒、項鍊或是耳環,我是從來沒有收過。

很好笑的是,有幾任她們還戴著當初前任送的飾品。
並信誓旦旦的告訴我「東西是無辜的。」
可是妳就是知道,那些東西都是如此的刺眼,如鯁在喉。
所以看到海恩將項鍊摘掉的那一刻,我真的撕心裂肺的哭了。

我也,我也好希望有那麼一個人,可以那樣的對我。
乾乾淨淨的。

以前年輕時,大概大一那時候,有一任女友送了我一對泰迪熊。
(那時候淡水還有泰迪熊專賣店)
我想都沒有想過我有機會收到泰迪熊,畢竟對那時候的我來說,價格很高。
而且還是有音樂的。
儘管後來分的很難看,但我還是很珍惜那對泰迪熊,所以基本上她們都擺著盒子裡,收在櫃子裡。
一直到後來大學畢業,我交了一個小我四歲的對象。
她總希望我可以留在她身邊,住在她家,我便將那對熊拿出來。
我天真地跟她說,「妳帶走一隻吧,我們是一對的喔。」
後來某一次爭吵,她氣急敗壞地說,「我為什麼要妳前女友送的破爛娃娃。」
她說,我將娃娃轉送給她的這個動作很傷人。
我當下立刻把她的那隻丟進垃圾桶,我說「我丟了,不要了」
現在回頭想想,我真的是過分愚蠢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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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禮拜要去蓋圖了。

封面:2012/09 大安森林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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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1988年8月份出生的女子。 飄浪過一些地方,現居新北市。 目前有兩個專題【關於憂鬱症這件小事】及【女,同性戀者】 這裡是我記錄生活、回溯自己記憶及撫慰創傷的一種方式。 我沒有華麗的詞藻,我,就只是這樣而已。 感謝有緣可以發現我的妳/你,像宇宙許願: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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