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車禍二
民國94年,當我剛接任人文副校長,同時也兼任荒野宜蘭分會會長,因為搶救馬祖清水濕地,結識當時清水社區陳理事長。他帶朋友來宜蘭參觀濕地,水生池,由我和荒野副會長接待,帶領參觀。
當天除了我們四人,還有太太和女兒同行,六個人坐一輛九人座車,由邱副會長開車。早上到員山參觀水生池,下午到珍珠社區和岳明國小參觀。參觀完珍珠社區後,小女兒堅持不上車,要留下來做手工。
我請太太陪伴,我們繼續下一個學校的參觀,結束後要返回珍珠社區接太太和女兒,半路上發生車禍。車子撞到路邊的雜貨店,造成後座二位友人,全部衝到前座,四個人擠在駕駛座。
幸好當時太太和女兒沒有在車上,否則坐第三排,當時也沒規定繫安全帶,一定都飛撞到前坐。車禍造成陳理事長友人,肋骨撞斷四根,我的頭部撞到車前玻璃,右前額破裂,司機受到驚嚇,陳理事長完全沒事。
在醫院住了三天返家,休息幾天,又繼續到學校上班。卻在車禍半年後,發生嚴重後遺症,被判得重憂鬱症。一年後,不得已辭職回宜蘭森小休養,這一休養是七年的時間,一直到102年才又回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