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費限定

|第30話|證據法則(七)證據方法-勘驗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前言

本話所要介紹的是「勘驗」,相較於「鑑定」是由具專業知識背景的鑑定人所做,勘驗是由法官或檢察官以自己的感官去體驗犯罪事實過程中的人、事、物。雖然兩者的文義上有些許相近,但在實質上的意義相差甚遠,應予以區別。有在法院擔任過法官助理一職的讀者,想必三天兩頭手上就有證據(例如監視錄影檔案、錄音檔案等證據)需要勘驗,作成勘驗筆錄,給法官確認後,在開庭時提示給訴訟當事人所用。畢竟沒有人可以單憑書面證據去可以去想像整個案件發生時的場景,需要透過紀錄當下情景的檔案或是到現場去感受一下,雖與身歷其境尚有差距,但已盡可能在腦中模擬案發過程,如果有看過日劇HERO(久利生公平應該是最腳勤的檢察官),應該可以懂得這段文字的意義。剩下的就看我們所介紹的內容囉!

勘驗

刑事訴訟法第212條

以行動支持創作者!付費即可解鎖
本篇內容共 2747 字、0 則留言,僅發佈於掘想法學教室-刑事訴訟法篇你目前無法檢視以下內容,可能因為尚未登入,或沒有該房間的查看權限。
留言
avatar-img
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avatar-img
法律新幹線的沙龍
432會員
261內容數
民法是萬法之母,人從出生到死亡,每天一睜開眼睛,處處都用得到民法!學會正確的認識民法、使用民法,在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做好事前規劃,培養法律風險預測的能力,那就跟著我們一起學習,我們將毫無保留的將所有相關知識都交給你!
2024/04/02
介紹完第三審的規定內容後,按刑事訴訟法的編排順序,本話來到了「抗告」的部分,抗告與上訴一樣都是通常救濟程序,只是請求救濟的標的不同,前者為「法院裁定」,後者則為「法院判決」。而對於裁定的請求救濟,還有「準抗告」,與抗告不同的地方是在於裁定作成的主體不同,準抗告是針對個別法官(如審判長、受命法
Thumbnail
2024/04/02
介紹完第三審的規定內容後,按刑事訴訟法的編排順序,本話來到了「抗告」的部分,抗告與上訴一樣都是通常救濟程序,只是請求救濟的標的不同,前者為「法院裁定」,後者則為「法院判決」。而對於裁定的請求救濟,還有「準抗告」,與抗告不同的地方是在於裁定作成的主體不同,準抗告是針對個別法官(如審判長、受命法
Thumbnail
2024/01/10
本話是「第三審」的最後一話,在本話將介紹上訴第三審的程序,如「書狀的提出」、「第三審法院如何審理」、「第三審法院的調查範圍」、「可否做事實認定,有無例外」、「第三審法院對於原審判決的處理」、「上訴程序不合法」、「上訴程序合法,上訴無理由」、「上訴程序合法,上訴有理由」及「上訴有理由時,要自為
Thumbnail
2024/01/10
本話是「第三審」的最後一話,在本話將介紹上訴第三審的程序,如「書狀的提出」、「第三審法院如何審理」、「第三審法院的調查範圍」、「可否做事實認定,有無例外」、「第三審法院對於原審判決的處理」、「上訴程序不合法」、「上訴程序合法,上訴無理由」、「上訴程序合法,上訴有理由」及「上訴有理由時,要自為
Thumbnail
2023/12/11
接續著上一話第三審的概說,而由於第三審是「法律審」,所以要進入上訴第三審的門票就是要以原審「判決違背法令」為上訴理由,若是原審判決沒有違背法令,或是雖然有違背法令,但對於判決結果無影響的話,是不能上訴第三審的。在本話中,我們將一一介紹判決違背法令的態樣及事由,要找出原審的判決中有違背法令的事
Thumbnail
2023/12/11
接續著上一話第三審的概說,而由於第三審是「法律審」,所以要進入上訴第三審的門票就是要以原審「判決違背法令」為上訴理由,若是原審判決沒有違背法令,或是雖然有違背法令,但對於判決結果無影響的話,是不能上訴第三審的。在本話中,我們將一一介紹判決違背法令的態樣及事由,要找出原審的判決中有違背法令的事
Thumbnail
看更多
你可能也想看
Thumbnail
「欸!這是在哪裡買的?求連結 🥺」 誰叫你太有品味,一發就讓大家跟著剁手手? 讓你回購再回購的生活好物,是時候該介紹出場了吧! 「開箱你的美好生活」現正召喚各路好物的開箱使者 🤩
Thumbnail
「欸!這是在哪裡買的?求連結 🥺」 誰叫你太有品味,一發就讓大家跟著剁手手? 讓你回購再回購的生活好物,是時候該介紹出場了吧! 「開箱你的美好生活」現正召喚各路好物的開箱使者 🤩
Thumbnail
在介紹完「起訴」後,接下來所要介紹的是「審判」。在正式介紹之前,先來幫各位讀者複習一下刑事訴訟程序的流程,當發生犯罪事實而有犯罪嫌疑時,檢警會進行調查,進入「偵查程序」,在偵查程序的過程由檢察官擔任偵查主體,在確認犯罪行為人所為的犯罪行為過程及相關證據後,檢察官會提起公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Thumbnail
在介紹完「起訴」後,接下來所要介紹的是「審判」。在正式介紹之前,先來幫各位讀者複習一下刑事訴訟程序的流程,當發生犯罪事實而有犯罪嫌疑時,檢警會進行調查,進入「偵查程序」,在偵查程序的過程由檢察官擔任偵查主體,在確認犯罪行為人所為的犯罪行為過程及相關證據後,檢察官會提起公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Thumbnail
本次我們從「公訴」中的「偵查」開始介紹。所謂「公訴」是指當代表國家執行犯罪追訴的檢察官知有犯罪並進行偵查後,認為被告有受有罪判決的高可能性,應向法院提起公訴,於起訴後繫屬於法院進行審判。而除了公訴外,我國刑事訴訟法還有「自訴」的制度,也就是由被害人自己提起刑事訴訟之謂,需特別注意的是提起自訴一
Thumbnail
本次我們從「公訴」中的「偵查」開始介紹。所謂「公訴」是指當代表國家執行犯罪追訴的檢察官知有犯罪並進行偵查後,認為被告有受有罪判決的高可能性,應向法院提起公訴,於起訴後繫屬於法院進行審判。而除了公訴外,我國刑事訴訟法還有「自訴」的制度,也就是由被害人自己提起刑事訴訟之謂,需特別注意的是提起自訴一
Thumbnail
本話所要介紹的是「證據保全」,所謂證據保全,是指預定提出供調查之證據如有湮滅、偽造、變造、藏匿或礙難使用之虞時,若不即使進行取證等積極作為,即未來將無從再行取得該證據;是以,在偵查中或審判中,刑事訴訟法分別定有相當規定,使告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辯護人有向檢察官或法院聲請證據保全之權利,使檢
Thumbnail
本話所要介紹的是「證據保全」,所謂證據保全,是指預定提出供調查之證據如有湮滅、偽造、變造、藏匿或礙難使用之虞時,若不即使進行取證等積極作為,即未來將無從再行取得該證據;是以,在偵查中或審判中,刑事訴訟法分別定有相當規定,使告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辯護人有向檢察官或法院聲請證據保全之權利,使檢
Thumbnail
刑事案件從告訴狀開始,交由檢察官偵辦,而檢察官接到訴狀之後要展開調查,而檢察官會親自調查嗎?他會交由警察進行實質的調查問訊,交給調查局經由或警察的初步報告,再傳喚告訴人、被告進行偵查庭,從中得到庭上的筆錄自白,或者從告訴人中得到的證據,最終由這些過程中所得到的資訊,作為起訴或不起訴的依據,但是檢察官
Thumbnail
刑事案件從告訴狀開始,交由檢察官偵辦,而檢察官接到訴狀之後要展開調查,而檢察官會親自調查嗎?他會交由警察進行實質的調查問訊,交給調查局經由或警察的初步報告,再傳喚告訴人、被告進行偵查庭,從中得到庭上的筆錄自白,或者從告訴人中得到的證據,最終由這些過程中所得到的資訊,作為起訴或不起訴的依據,但是檢察官
Thumbnail
本話所要介紹的是「勘驗」,相較於「鑑定」是由具專業知識背景的鑑定人所做,勘驗是由法官或檢察官以自己的感官去體驗犯罪事實過程中的人、事、物。雖然兩者的文義上有些許相近,但在實質上的意義相差甚遠,應予以區別。有在法院擔任過法官助理一職的讀者,想必三天兩頭手上就有證據(例如監視錄影檔案、錄音檔案等證
Thumbnail
本話所要介紹的是「勘驗」,相較於「鑑定」是由具專業知識背景的鑑定人所做,勘驗是由法官或檢察官以自己的感官去體驗犯罪事實過程中的人、事、物。雖然兩者的文義上有些許相近,但在實質上的意義相差甚遠,應予以區別。有在法院擔任過法官助理一職的讀者,想必三天兩頭手上就有證據(例如監視錄影檔案、錄音檔案等證
Thumbnail
在上一話我們介紹了證人的部分,而關於證人的定義中,關鍵在於證人在作證時所敘述的過程必須是「親見親聞」,如果不是親眼目賭或親自體驗或參與到事實發生過程的全部或一部分,那就無法成為證人。但其實還是可能有機會會到庭作證,只是不是以證人的身分作證,而是以「鑑定人」的身分到庭作證,其作證的原因並不是對於
Thumbnail
在上一話我們介紹了證人的部分,而關於證人的定義中,關鍵在於證人在作證時所敘述的過程必須是「親見親聞」,如果不是親眼目賭或親自體驗或參與到事實發生過程的全部或一部分,那就無法成為證人。但其實還是可能有機會會到庭作證,只是不是以證人的身分作證,而是以「鑑定人」的身分到庭作證,其作證的原因並不是對於
Thumbnail
本話所要介紹的是證據法則中的「證據能力」與「權衡理論」,法官在認定犯罪事實時,由於法官並沒有在事發當場目睹事件發生的經過,而就算有目睹,也不一定看得清楚事件發生的每個細節,所以需要當事人或證人就其所見敘述事件發生的過程,但由於人的記憶並非可靠且不精準,又需要有其他的物證等證據加以輔助,讓認定的事實接
Thumbnail
本話所要介紹的是證據法則中的「證據能力」與「權衡理論」,法官在認定犯罪事實時,由於法官並沒有在事發當場目睹事件發生的經過,而就算有目睹,也不一定看得清楚事件發生的每個細節,所以需要當事人或證人就其所見敘述事件發生的過程,但由於人的記憶並非可靠且不精準,又需要有其他的物證等證據加以輔助,讓認定的事實接
追蹤感興趣的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追蹤 Googl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