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費限定

|第31話|證據法則(八)證據保全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前言

本話所要介紹的是「證據保全」,所謂證據保全,是指預定提出供調查之證據如有湮滅、偽造、變造、藏匿或礙難使用之虞時,若不即使進行取證等積極作為,即未來將無從再行取得該證據;是以,在偵查中或審判中,刑事訴訟法分別定有相當規定,使告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辯護人有向檢察官或法院聲請證據保全之權利,使檢察官或法院進行一定之保全處分。

壹、偵查中之證據保全

一、聲請權人

以行動支持創作者!付費即可解鎖
本篇內容共 2142 字、1 則留言,僅發佈於掘想法學教室-刑事訴訟法篇你目前無法檢視以下內容,可能因為尚未登入,或沒有該房間的查看權限。
avatar-img
405會員
261內容數
民法是萬法之母,人從出生到死亡,每天一睜開眼睛,處處都用得到民法!學會正確的認識民法、使用民法,在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做好事前規劃,培養法律風險預測的能力,那就跟著我們一起學習,我們將毫無保留的將所有相關知識都交給你!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法律新幹線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本話所要介紹的是「勘驗」,相較於「鑑定」是由具專業知識背景的鑑定人所做,勘驗是由法官或檢察官以自己的感官去體驗犯罪事實過程中的人、事、物。雖然兩者的文義上有些許相近,但在實質上的意義相差甚遠,應予以區別。有在法院擔任過法官助理一職的讀者,想必三天兩頭手上就有證據(例如監視錄影檔案、錄音檔案等證
在上一話我們介紹了證人的部分,而關於證人的定義中,關鍵在於證人在作證時所敘述的過程必須是「親見親聞」,如果不是親眼目賭或親自體驗或參與到事實發生過程的全部或一部分,那就無法成為證人。但其實還是可能有機會會到庭作證,只是不是以證人的身分作證,而是以「鑑定人」的身分到庭作證,其作證的原因並不是對於
常有民眾問到:「檢察官(或法院)傳我去當證人,我可不可以不到庭?不到庭會怎麼樣?或者可以用寫書狀的方式敘述代替到庭嗎?」這些問題不難,證人作證是義務,為的是可以讓偵查中或審判中的事實得以釐清,尤其是通常親見親聞整個事實的人並不多,況且每個證人對於事實所觀察的角度不同、時間不同,對於事實的還原有很大的
從之前的文章,我們一直提及有關於在刑事訴訟的進行,必須先「認定犯罪事實」,再進而適用法律做成起訴或裁判。而在認定犯罪事實上,視證據資料所體現的內容如何。「證據資料」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必須以特定的方法呈現作為探求證據資料內容的調查手段,即為證據方法。而法定證據方法有五種,分別為「被告」、「證人」、「
本話所要介紹的是證據法則中的「證據能力」與「權衡理論」,法官在認定犯罪事實時,由於法官並沒有在事發當場目睹事件發生的經過,而就算有目睹,也不一定看得清楚事件發生的每個細節,所以需要當事人或證人就其所見敘述事件發生的過程,但由於人的記憶並非可靠且不精準,又需要有其他的物證等證據加以輔助,讓認定的事實接
「自白」相較於「自首」,最主要的是偵查機關、公務員或法院是否已經知道犯罪事實或犯罪行為,且在自首的狀況下,還可以減刑。而相同的是不論是自白還是自首,偵查機關還是要調查其他證據,看看是不是可以與被告在自首或自白中的陳述是否吻合,避免抓錯人或是頂替的問題。而由於被告之自白在實務上(與考試上)的重要性,我
本話所要介紹的是「勘驗」,相較於「鑑定」是由具專業知識背景的鑑定人所做,勘驗是由法官或檢察官以自己的感官去體驗犯罪事實過程中的人、事、物。雖然兩者的文義上有些許相近,但在實質上的意義相差甚遠,應予以區別。有在法院擔任過法官助理一職的讀者,想必三天兩頭手上就有證據(例如監視錄影檔案、錄音檔案等證
在上一話我們介紹了證人的部分,而關於證人的定義中,關鍵在於證人在作證時所敘述的過程必須是「親見親聞」,如果不是親眼目賭或親自體驗或參與到事實發生過程的全部或一部分,那就無法成為證人。但其實還是可能有機會會到庭作證,只是不是以證人的身分作證,而是以「鑑定人」的身分到庭作證,其作證的原因並不是對於
常有民眾問到:「檢察官(或法院)傳我去當證人,我可不可以不到庭?不到庭會怎麼樣?或者可以用寫書狀的方式敘述代替到庭嗎?」這些問題不難,證人作證是義務,為的是可以讓偵查中或審判中的事實得以釐清,尤其是通常親見親聞整個事實的人並不多,況且每個證人對於事實所觀察的角度不同、時間不同,對於事實的還原有很大的
從之前的文章,我們一直提及有關於在刑事訴訟的進行,必須先「認定犯罪事實」,再進而適用法律做成起訴或裁判。而在認定犯罪事實上,視證據資料所體現的內容如何。「證據資料」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必須以特定的方法呈現作為探求證據資料內容的調查手段,即為證據方法。而法定證據方法有五種,分別為「被告」、「證人」、「
本話所要介紹的是證據法則中的「證據能力」與「權衡理論」,法官在認定犯罪事實時,由於法官並沒有在事發當場目睹事件發生的經過,而就算有目睹,也不一定看得清楚事件發生的每個細節,所以需要當事人或證人就其所見敘述事件發生的過程,但由於人的記憶並非可靠且不精準,又需要有其他的物證等證據加以輔助,讓認定的事實接
「自白」相較於「自首」,最主要的是偵查機關、公務員或法院是否已經知道犯罪事實或犯罪行為,且在自首的狀況下,還可以減刑。而相同的是不論是自白還是自首,偵查機關還是要調查其他證據,看看是不是可以與被告在自首或自白中的陳述是否吻合,避免抓錯人或是頂替的問題。而由於被告之自白在實務上(與考試上)的重要性,我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中國知名商業顧問劉潤提出「底層邏輯」的理論:褪去了不同的情境包裝,那些不變而穩定的規則。在我看來,參加 XREX Academy 加密貨幣新手課程,就是在鍛鍊你在區塊鏈世界中的底層邏輯。
Thumbnail
在監護宣告後,法定代理人不能隨意處分受監護宣告人的不動產。根據《民法》第1101條規定,需向法院聲請並經法院核准裁定後,才能進行處分,這樣才能有效保障受監護宣告人的財產權益。
我國國民得申請應用檔案,並限於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才可申請(錯誤) 答:有關檔案應用申請人資格規定,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9條第1項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得依本法規定申請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亦同。」 各機關的會計憑證
Thumbnail
筆者從警以來,每天都有民眾來派出所詢問各種法律問題,但法規多如牛毛,有些因不常用,連同事間都是口耳相傳,一知半解。這時除了找律師諮詢外,也能透過上網以類似案件判決書查詢,讓法官或主管機關直接告訴你答案。今天筆者不藏私,分享3個常用網站,民眾除可增進法律知識,更能解決自己或親友的法律問題,捍衛應有權益
Thumbnail
撤銷詐害債權及債權人之代位權,應該算是民法債編保全章節中,最重要的兩個法條了。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統一見解認為「執行法院於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於上述大法庭裁定統一見解後,在保險專業學習上,更不能忽略上開兩個法條之運用。
〈憲法訴訟法〉第二節 迴避 第 9 條 大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一、大法官或其配偶、前配偶或訂有婚約者,為聲請案件當事人。 二、大法官現為或曾為聲請案件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代表人、家長、家屬、三親等內之血親或二親等內之姻親。 三、大法官曾為聲請案件之證人或鑑定人
Thumbnail
遇見嵨繞是非常難訂的營區之一(週末時間直接滿到年底了)大約一年前剛好一個機會看到群組在找包區 缺幾帳,於是我們就找朋友一起訂了2帳,而且非常剛好的是最想要訂的C區!雖然不是櫻花季去,但已經覺得非常幸運!
Thumbnail
展示「抄底止盈」交易紀錄與對帳單,真實呈現投資理財過程與成效─第20天,報酬率0.52%。
Thumbnail
正逢露營滿一年多之際,趁著新年連假,來趟三天兩夜的露營。這次露營地的選擇,一樣選擇南投縣國姓鄉,對我們來說交通比較便利。出發前搜尋路況,避開返鄉車潮,選擇下午到營地,上午慢慢準備露營物品,享受慢活露營。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中國知名商業顧問劉潤提出「底層邏輯」的理論:褪去了不同的情境包裝,那些不變而穩定的規則。在我看來,參加 XREX Academy 加密貨幣新手課程,就是在鍛鍊你在區塊鏈世界中的底層邏輯。
Thumbnail
在監護宣告後,法定代理人不能隨意處分受監護宣告人的不動產。根據《民法》第1101條規定,需向法院聲請並經法院核准裁定後,才能進行處分,這樣才能有效保障受監護宣告人的財產權益。
我國國民得申請應用檔案,並限於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才可申請(錯誤) 答:有關檔案應用申請人資格規定,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9條第1項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得依本法規定申請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亦同。」 各機關的會計憑證
Thumbnail
筆者從警以來,每天都有民眾來派出所詢問各種法律問題,但法規多如牛毛,有些因不常用,連同事間都是口耳相傳,一知半解。這時除了找律師諮詢外,也能透過上網以類似案件判決書查詢,讓法官或主管機關直接告訴你答案。今天筆者不藏私,分享3個常用網站,民眾除可增進法律知識,更能解決自己或親友的法律問題,捍衛應有權益
Thumbnail
撤銷詐害債權及債權人之代位權,應該算是民法債編保全章節中,最重要的兩個法條了。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統一見解認為「執行法院於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於上述大法庭裁定統一見解後,在保險專業學習上,更不能忽略上開兩個法條之運用。
〈憲法訴訟法〉第二節 迴避 第 9 條 大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一、大法官或其配偶、前配偶或訂有婚約者,為聲請案件當事人。 二、大法官現為或曾為聲請案件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代表人、家長、家屬、三親等內之血親或二親等內之姻親。 三、大法官曾為聲請案件之證人或鑑定人
Thumbnail
遇見嵨繞是非常難訂的營區之一(週末時間直接滿到年底了)大約一年前剛好一個機會看到群組在找包區 缺幾帳,於是我們就找朋友一起訂了2帳,而且非常剛好的是最想要訂的C區!雖然不是櫻花季去,但已經覺得非常幸運!
Thumbnail
展示「抄底止盈」交易紀錄與對帳單,真實呈現投資理財過程與成效─第20天,報酬率0.52%。
Thumbnail
正逢露營滿一年多之際,趁著新年連假,來趟三天兩夜的露營。這次露營地的選擇,一樣選擇南投縣國姓鄉,對我們來說交通比較便利。出發前搜尋路況,避開返鄉車潮,選擇下午到營地,上午慢慢準備露營物品,享受慢活露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