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我們聊到德國在中世紀及近代與歐洲其他地區並無太多差別,甚至到了十七世紀時因為德國不像英國、法國等國家內各個諸侯已初步整合得以一致對外保衛國家,而是諸侯邦國林立的狀態,進而導致三十年戰爭明明是整個歐洲新舊教派的爭奪,但因當時德國境內數以百計的諸侯邦國,新舊教中各個派系都有各自的地盤,也因此當時德國境內便淪為歐洲各教派的「代理人戰爭」的戰場。
這一打讓德國境內尤其是北德的發展停滯了一百多年,也令德國工業革命的進程落後鄰國,那究竟德國是如何發展成歐洲強權呢?以下篇幅做說明。
先從普魯士談起
普魯士,又稱普魯士地區(德語:Preußen;普魯士語:Prūsa;波蘭語:Prusy;俄語:Пруссия;拉丁語:Borussia或Prutenia),是一個歐洲的已不存在國家,為現今波蘭瓦爾米亞-馬祖里省和俄羅斯加里寧格勒這兩個地區的古代稱謂,其所有國在歷史上曾發生了數次重大變動。
普魯士這個名字來源於定居於此的古普魯士人。在13世紀,條頓騎士團這個個由神聖羅馬帝國的組織的北方十字軍征服了古普魯士人所居住的土地,並於1308年定居在了但澤和波美雷利亞地區。條頓騎士團作為一個修道院國家,通過引入移民來實現天主教化,這些移民主要來自德國的中部和西部,從而導致大部份古普魯士北部的地區漸漸的德意志化;在南部,普魯士則更多的受到馬索維亞移民的同化,因為這些移民來自於波蘭,所以普魯士南部具有波蘭化的特徵。在此之後,條頓騎士團在和波蘭-立陶宛的戰爭中實力不斷減損,最終於1466年的《第二次托倫和約》中對波蘭-立陶宛宣誓效忠,普魯士的西部從此變成了波蘭的一個省(即皇家普魯士);而東部從1525年起成立了半獨立的普魯士公國,直到1657年《韋勞條約》為止都是波蘭王室的封臣。1618年開始布蘭登堡和普魯士公國合為一體,並在1701年升格為獨立的普魯士王國。
普魯士在成為一個王國不久後就逐步邁入了歐洲列強的行列,並於18世紀和19世紀的屢次戰爭中迅速崛起。在腓特烈大帝(1740-1786)統治時期,普魯士王國在三次西里西亞戰爭中獲勝,對歐洲事務開始擁有影響力。在拿破崙戰爭後,在重新繪製歐洲政治版圖的維也納會議上,普魯士王國獲得了大量德意志地區的領土,其中包括富含煤炭的魯爾區。隨後普魯士便在政治和經濟和上迅猛增長,並於1867年建立以自己為核心的北德意志邦聯之。北德在1871年和南德各邦一同戰勝了強敵法國,在高漲的民族主義熱潮下,普魯士國王加冕成為德意志皇帝,由此建立德意志帝國。由於普魯士的核心地位,其首府柏林也成為整個德意志帝國的首都。同時,容克和其他普魯士精英的國家認同逐漸以「德國人」為主,而越來越少的自認為是「普魯士人」。
那為什麼要先從普魯士談起呢,各位讀者可以從上述關於普魯士的簡史可得知十九世紀德國由原先邦國林立的狀態統一成為一個民族國家的過程,普魯士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腳色(順便一提,普魯士人是與立陶宛人相近的波羅的海民族,並非構成德國人的主體日耳曼民族)。
換句話說,倘若強大的普魯士王國沒有出現,今天「德國」此一概念可能也會沒有,而是一個又一個如法西邊境間的安道爾或坐落在羅馬城裡的教廷一般大大小小的現代邦國,普魯士統一德國後至此成為歐陸的強權之一,後續的發展又是如何,我們下次再來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