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你要談場戀愛,找個你愛的人;若以婚姻為前提,找個愛你的人。
戀愛與婚姻僅差在法律認可的紙本上,但在生活中卻是天壤之別。
在戀愛的兩人對於牽手或分手可以很簡易的處理,但婚姻中的兩人,要繼續與否卻牽扯了無數的問題,分開看似容易,實則卻不易。
為什麼談戀愛要找一個你愛的人?
因為你要先學會怎麼去愛一個人,你才能體會到被愛的幸福到底有多可貴。
為什麼結婚要嫁給一個愛你的人?
因為一個愛你的人,他不僅願意與你共營一個家庭,他還會懂得珍惜、體諒與包容。你的付出哪怕是細微的一點點,他都能因此感動與雀躍。
邁入婚姻總是希望攜手一生,那你的一生,要試著在一個足夠愛你的人身上,還是要賭在一個你足夠愛他的身上?前者是享有,後者是傾盡所有。
女生多數是容易被感動、願意付出與懂珍惜的,在日常中的相處下,很容易產生依賴與情感,所以,交給一個愛你的人也許並沒有那麼可怕,我這麼認為著。
然而,女生的選擇,多是和一個自己愛的人結婚,因為足夠愛才想朝夕相處,卻也因為足夠愛而忽略了對方的對待,延伸了疲憊不堪、滿腹委屈、滿心傷痕…。因為你將所有的愛都扛起了,他還會想要做些什麼?他只管享有而已。不是嗎?
不論,你想和一個你愛的或愛你的人共邁婚姻,都請三思而後行,因為婚姻不論男與女,都是一個很深冗影響的存在。
不要用100%的心力去愛一個人,其實溢滿的愛,也是給予他人的一個負擔。留著足夠的空間給對方,讓他在享有你的愛的同時,也能有空間表達愛你的機會。
曾經,有個人這麼對我說:「不是年輕人還談什麼愛不愛,賺錢才實在。」
我並不否決他的想法,畢竟每個人看待人生的方向並不相同,但我認為愛情並不僅於任何年紀,愛情存於一生。有愛的家庭和不談愛的家庭,都必須為了生活而努力賺錢,但前者擁有動力與目標,他們同心前心,後者卻是各自其所。
你的人生可以耀眼更可以幸福,你若選擇對了可以加倍閃耀,但選擇錯了也沒關係,你依然能努力讓自己更好。
我用我的愛,換來經歷與成長;
你用你的愛,換來同等的對待,
共持等分愛,營造雙倍的幸福,溫暖人生的每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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