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講述幾個繪畫之後的複製工具的發展以及其對於影像的價值與意義的影響。提以下六點摘要:
(1)視覺科技(或技法)是因應時代的需求而誕生的,像是透視法其實早在古希臘時期就已具備,但是到文藝復興時期才成為主流。照相與攝影的技術、電影的技術(原理)也是。
(2)攝影最早的功能是滿足其紀錄與分類的需求,涉及美學的探討則是一個複雜的問題。此外,因攝影的"共同臨在"特性(即拍攝當下與被攝對象在同一時空)而多了些神秘性或確定性。
(3)再現從繪畫,到攝影,再來變成動態(電影)、即時動態(電視)。每次的進程都改變了影像傳播的模式。
(4)影像的複製成為一種微妙的存在,成為人們無法接觸原作的一種仲介。也可以說,原作因為複製品而廣為人知,進而奠定了其價值,然而大多數人其實都無法真正看過原作(舉例來說,我有幸跑去義大利看了最後的晚餐的濕壁畫,那裡全是吵鬧的觀光客像是菜市場,氣氛毫無莊嚴神聖,與想像甚遠; 或者實際上蒙娜麗莎的作品很小一幅,我們在太多地方看過它的複製影像會有一種本身可能也有一定大小的錯覺。這些作品都遠在歐洲,能見到原作的難度甚高)。
(5)影像因其複製的特性而在另一個領域,也就是政治,奠定其價值。書中舉例的其一是切格瓦拉成為革命符號的圖像這個有趣的經典例子(p.216~p.219),值得一讀。
(6)影像因其複製的特性也開始有了法律的議題。意即原作所有權或複製的權利等等。
此外,影像(指攝影、照片)作為實際物理性證據的這種神話,在改造(修圖)如此容易的年代也早已崩壞。影像可被竄改的可能性威脅到了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