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騰柱是北美洲西北部原住民的一種文化特色,今人狹窄地將其歸入“宗教”。確有此因素,但它亦包含祖宗的系譜,自然也少不了藝術創作。柱上有動物圖像,比較多見的是獅、熊、狐、鷹、渡鴉、雷鳥,魚、甚至青蛙,可以是部族、家庭,甚至個人的精靈。柱子是垂直的,這些雕像的表述遂採疊羅漢方式,原住民可能沒什麼心思,但在念念不忘“權力”尤其是個人“權力”的美國意識裡,“處于圖騰柱底端”(at the bottom of the totem pole)就成了在權力和地位上都墊底的比喻。本文順著美式邏輯,探討“白種男性”地位從頂端滑落、墜入谷底,探究該傾向和近年來槍枝暴力陡升是否有關聯。
在“後現代”來臨前,“性別”只有兩種:男和女。希伯來和基督教的《聖經》說:上帝先創造了亞當,然後用亞當的一根肋骨創造了他的伴侶夏娃。中國《易經》的《繫辭》則說:“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不只道出了性別只有生理規定的兩種,且判其高下。
固然,自古以來就有“同性戀”這個偏離,在中國只要不妨礙傳宗接代則無傷大雅。猶太基督教傳統則不然,它膜拜一位患“恐同症”的上帝,同性戀遂成被處死的對象—在今日伊斯蘭基本教義派神權政治底下,此習俗猶見餘緒。然而,即使是“現代的”論述,如文明沒落論、人種退化說、弗洛伊德的性成長的心理動力學(psychodynamics),同性戀依舊是“墮落”的樣本,作為反面教材,對照出異性戀的“正常”,使二元性別益形鞏固。
至實證主義式微、人工建構論大盛的“後現代”,形勢丕變,性別可以建構出107種(這是就全世界而言,並非單指美國)[詳
唯一能辨識的地理方位一文],而歷來被常軌化的二元性別只是這107種裡的兩種:“順性別" (cisgender)的男和女,所謂“順性別”是指它們是“順從”生理構造的兩類型態。生理構造當然不是建構的,但“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是文化建構;希伯來和基督教《聖經•創世紀》裏“因此人要離開父母,和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也同樣是人為的建構,不應與動物界的雌雄混為一談。用任何被邊緣化的“多樣相的變態" (polymorphous perversity)將異性戀“正常化”的措施也不是“自然”而是“文明”。
發展到這一步,對白種男性來說問題就大條了,尤其在美國這個自詡保障“人權”的國家。女性憑“女性主義”仍可與黑人、“同志”、跨性別、新移民等“弱勢族群”認同。然而,多元性別不免對“順性別”的傳統性別二元論造成了顛覆。女性主義在二元性別裡顛覆男性霸權,其實是替多元性別顛覆“異性戀霸權”提供了一個典範,也開了一個先河。這股後浪推前浪著實替二元性別製造了難局:它危及女性主義的性別政治,若後者仍判定自有文明以來的社會是“父權”或“男性中心”的,則多元性別這些小眾的眾聲喧嘩是模糊了鬥爭的大方向。但能不答理它們嗎?那就落得個歧視“被邊緣化”族群的“政治上不正確”的罪名。
也身為“弱勢族群”的女性,若以多元性別為盟友,那麼就加速性別二元論的散架。今日這個性別政治的“戰國”狀態,它的基礎早在1990年代奠下。1991年的《與敵同眠》(
Sleeping with the Enemy)這部美國電影為整個時代定下基調,將二元性別轉化為“敵我矛盾”。在我的
《殺母的文化: 20世紀美國大眾心態史》一書中,觀察到美國文化已從“殺父”“殺母”演變至“殺夫”階段,兩性關係成為殺戮戰場,在大眾文化裡被描繪成爾虞我詐、殺機四伏,男性之被妖魔化恍如大陸文革時代樣板戲裡塑造的“階級敵人”。美國進入一個性侵案遽增的年代,波及參議員、最高法院提名人、樞機主教,甚至總統(柯林頓)。家暴案與童年性侵案曝光度之強烈,導致“家中有男性,婦孺都不安全,因此最佳的家庭形態乃單母親家庭”的政治路線,而單母親家庭的確成為美國家庭的主形態,在比例上壓倒雙親家庭—今日已回不去了。然而,顛覆“父權家庭”的別動隊少不了同性戀和其他的性傾向。
1990年代的美國若如中國196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則柯林頓總統1998年因性醜聞險遭彈劾事件則可比擬1976年“四人幫”的垮台—兩者都是極端主義遭逢大逆轉。柯林頓總統是民主黨左派,是女性主義的盟友,試圖利用“性醜聞”扳倒他的反而是“宗教右翼”(the Religious Right),後者一貫反女性主義,如今不過是利用時代議題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因此全國的女性主義團體在醜聞期間是挺柯林頓的。經此一役,“與敵同眠”這齣戲就唱不下去了,偃旗息鼓,但二元性別好比被龍捲風刮過的平原上的農莊,遺下這樣一個廢墟:任何性形態都比異性戀“正確”,異性戀反而變成了父權與夫權的基礎,用馬克思主義的詞彙說就是一個生產方式的"下層建築",按此邏輯,任何“非常軌”的性形態反而更能顛覆父權社會和男性中心論。
另一方面,“異性戀羅曼史”(heterosexual romance)作為一個“偉大的美國制度”(a great American institution)[詳
致友人《宜消釋異國情緣未了之恨》書—兼評“一個偉大的美國制度”一文],歷風雨飄搖屹立未倒,仍為大群嚮往,中外皆然,大眾文化可為佐證。嚮往“異性戀羅曼史”的女性不見得是對性別政治毫無覺悟者,相形之下,1990年代女性主義的極左派反而是小眾。她們將兩性關係演繹為敵我矛盾,“羅曼史”遂變成對敵人的溫情主義,可上綱為“投降主義”,試問:性別二元還能不散架嗎?
在美國,成為這場旋風的風眼並非泛泛的男性,乃是白種男性。他們之成為眾矢之的,還有“多元文化”(multi-culturalism)這個因素在發酵。美國是一個由世界各地移民組成的國家,但一直以來在文化上都能保持白種英裔新教(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的優勢,但從源遠流長的黑白種族衝突開其端,這個優勢已受到侵蝕。至20世紀末,正如男女性別二元綻開為多元性別,二元的黑白衝突亦演變成對主流的多元挑戰。既然挑戰者都是“弱勢”,易扮演“受害者”角色,則“加害者”非白種男性莫屬。
在這裡,仍需細心判別:
“身份認同政治”是一回事,實際權力結構是另一回事。“多元主義政治”如果仍火力全開,透露美國的文化主流仍是代表“英語民族”者,在權位者主要仍是白人和男性,只是在“人權”這面大纛下,道德制高點完全掌握在非主流的“身份認同”手裡。今日美國的大眾文化以“身份認同”為題材者,會分布在婦女、黑人、亞裔、同志、跨性別、新移民的故事上,獨缺“白種男性”這一份,可能他們仍是主流的關係—身為主流不必也很難“貧民窟化”(ghettoized),硬要湊合白種男性這類“身份認同”的話,在銀幕上會以3K黨和白人至上主義新納粹等負面造形現身。
美國這個國家本來是英裔建立的,而且長期以來都是男性領導,如今“白種男性”在自己的國家裡,不論走到哪裡,都被指著鼻子罵“政治上不正確”,預期會有怎樣的反應? 已明朗化的是他們充實了利用族群仇恨起家的川普運動。同一股怨氣是否和日益變本加厲的大規模槍擊案有關聯,則耐人尋味。
鎖定某一個“弱勢族群”的槍擊案其實毫不新鮮。1989年12月6日加拿大的蒙特婁工程學院大屠殺(École Polytechnique massacre),就是一名持槍的男子闖入正在上課的教室,宣稱“與女性主義作戰”,然後把男生與女生分開,專門對女生進行射擊,射中9人,其中6人死亡,行兇者復穿過走廊,至學校餐廳和另一間教室再次對女生進行射殺,終于在槍殺了14名女生,射傷10名女生和4名男性後舉槍自殺。12月6日被加拿大官定為“全國反針對女性暴力行動與紀念日”(National Day of Remembrance and Action on Violence Against Women)。
行凶者馬克•萊皮納(Marc Lépine)嚴格意義上說不算“英裔”,他的父親是北非阿拉伯穆斯林,母親則是法裔加拿大天主教徒。父親的態度是婦女是可任意濫用的性別,早已棄家,馬克隨母長大,從小就憎恨父親,很難說他的男尊女卑觀來自父親,當時即使北美社會對“平權運動”(Affirmative Action)仍在適應階段。該時多元性別政治仍在萌芽階段,主要仍是兩性矛盾。這場大屠殺發生在“與敵同眠”的1990年代的前夜,兩性矛盾顯然已朝“敵我矛盾”蛻變。行兇者疾呼“與女性主義作戰”,但被他處決者該也有不苟同女性主義的天主教徒、因此實質上是屠殺婦女這個性別。
2016年6月12日,美國的佛羅里達州發生了“
奧蘭度同性戀夜店槍擊案”,死49人(包括兇手在內則50人),傷53人。行凶者是美籍阿富汗人,據說他效忠於“伊斯蘭國”,甚至有傳聞他本人也有同性戀傾向。這些都無關宏旨,他如果憤恨美國在中東用兵,為何鎖定一所同志夜店?伊斯蘭一脈相承猶太基督教的“恐同症”。《摩西五書》中的《肋未紀》即說“一名男子若和另一名男子發生與女子一般的性行為,兩者皆犯可憎之罪,必須處死”。中國人一向認為如不妨礙傳宗接代,同性戀無傷大雅,但華人如信奉了希伯來-基督教-伊斯蘭一脈相承的“恐同教”,則會對“同志”出現“神學的憎恨”(
odium theologicum)。
(至于美國對亞裔的暴力,多為隨意襲擊、毆打個人事件,雖然也出現用車撞擊集會事件。這類暴行在川普呼新冠病毒為“中國病毒”後已超出一萬宗,襲擊者似乎以黑人居多,非本文重點。)
若無鎖定一個特殊的族群、胡亂掃射的行兇,白人比例居多、男性則是壓倒性的話,或許透露出一些訊息。美國是一個英語國家,這裡的所謂“白種男性”已是廣義的英裔,只要不是女性、黑人、西班牙裔、亞裔、中東裔、同志,在面對很多事情上都不會“加分”—相對來說是“減分”,被後來者“插隊”。怨氣自不待說,前途也比較不順當。一個殺手如果蓄意有預謀地任挑一個場所,濫殺無辜,然後自盡或期待被警方擊斃,是否看不到前景,也無退路?
美國的“認同政治”演算出的“身份認同”之眾多,即使“性別”已多達三十餘種,繁複如印度的“假梯”(jati)。後者是在古《吠陀經》的四大種性(varna)的神學基礎上,由眾多的職業、地域、種族、民俗、信仰、出身、歷史淵源演算出來的,甚至連“賤民”都分很多階,其目的是施予不同程度的“歧視”。美國多如牛毛的“身份認同”之目的則是“平權”,但既云“平”,該成 “太平”,以臻“大同”,何來“眾聲喧嘩”?乃因涉及特殊照顧,如自閉症患者猶可理解,然而有因賭博虧空公款者,從醫師處獲一紙“賭博強迫症”的“病患身份”證明書,即成州政府的受保護群,不得解雇,頂多換崗位。
不同程度的歧視和不同程度的平權,貌似南轅北轍,卻殊途同歸,它製造了越來越多的種類、越來越泛化的敵意,卻模糊了掩蓋了一個最根本的二元:有權有勢者和無權無勢者。有權有勢者不必限於某個性別、某個性向、某個種族、某個立場、某個主張。台灣最近被揭發的大量性侵事件,無權無勢的受害者以女性居多,但也包括小男生,有權有勢的加害者從權貴、黨官、民權鬥士、性平衙門、受害者申訴單位,到御用導演、御用女性主義者,光譜上有的一應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