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用餐時間,A先生想到7—Eleven買東西吃。他下樓時,手伸進口袋,碰到一張紙,想到等一下可以順便交手機費。
到了樓下,開了大門,看到一位小姐走過去,接著聽到「搶劫」的大叫聲,他看到一個人騎著摩托車,手上拿著剛剛小姐掛在肩膀上的皮包,他本能地拔腿去追。追了一段之後,跌倒在地,膝蓋擦破了皮,一下子站不起來。小姐過來關切他,扶他去找藥房。
走著走著,找不到藥房,小姐說:「我家到了,上去我幫你擦藥。」
兩個人上樓,進了門。小姐請他坐下來,先倒一杯冰水給他,開了冷氣,拿出醫藥箱,開始幫他擦藥。
有音樂聲傳來,不知何時,小姐開了音樂。小姐專心、仔細、輕輕地擦著藥。他看看周圍,很雅緻的房間,他的心情緩和下來。
突然有開門聲,一個壯碩的男子進來,見到他,不高興地問:「他是誰?」小姐向他說明剛才的事情,他怪她受傷不送去醫院,幹嘛帶回家?2個人吵了起來,A先生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他的手機響,他接了,「……你的電話費還沒繳,將在24小時內停話。」他急著回答:「我要去繳了,我要去繳了。」轉頭向他們說:「我要去繳電話費,我先走了。謝謝妳!」站起來要出門。小姐向那男子說:「人家是為了幫我搶回皮包才受傷的,現在腳痛,麻煩你載他去。」
他不情願地說:「好啦!走。」
(2008年10月寫)
註:
「通俗故事課」中,老師的說明:
角色面對一個情形,遇阻礙,想一方法解決。總不會依他預期的解決。有一目標,價值轉換,每一段都有幾個小的組成。
講幾秒之後,讓他遇到阻礙,不要太突然(10~20秒,字2頁),緩緩地,至少十個轉換,有轉折。為了克服阻礙,要考慮前面的合理性。
角色不要任意增加,道具也是,前面出現的,後面可以再用,不能偏離軌道太遠。
大部份的通俗小說不用第三人稱解釋比較好,不要進入他的內心。劇場和漫畫也不會,小說可以。用描繪角色的動作、外觀來呈現。到結果才知道是悲劇或喜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