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有關繼承,法定遺囑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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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執業過程中,常有當事人會問:「律師,我阿公想立遺囑,我可以用手機幫他錄影就好嗎?」;或是,「請問立遺囑一定要找見證人嗎?我是被繼承人的女兒,可以當他遺囑的見證人嗎?」等諸如此類的問題。
這些問題,說真的不難,看後面的解說我想大家就能清楚。難的是,在預立遺囑的過程中,是不容許絲毫犯錯的,只要其中有一個環節出了問題,該份遺囑可能就會被法院宣告為無效遺囑。
如果您也想了解遺囑的類型與各該要件為何,那這篇文章應該能提供給您不少幫助哦!
我國民法第1178條揭示:「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而民法第1189條規定遺囑僅限於下列五種方式:
  1. 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民法第1190條)。
  2. 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應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由公證人將其事由記明,使按指印代之(民法第1191條第1項)。
  3. 密封遺囑
    密封遺囑,應於遺囑上簽名後將其密封於封縫處簽名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陳述其為自己之遺囑,如非本人自寫,並陳述繕寫人之姓名、住所,由公證人於封面記明該遺囑提出之年、月、日及遺囑人所為之陳述,與遺囑人及見證人同行簽名(民法第1192條第1項)。
  4. 代筆遺囑
    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民法第1194條)。
  5. 口授遺囑
    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者得依左列方式之一為口授遺囑:一、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授遺囑意旨,由見證人中之一人,將該遺囑意旨,據實作成筆記,並記明年、月、日,與其他見證人同行簽名。二、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述遺囑意旨、遺囑人姓名及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口述遺囑之為真正及見證人姓名,全部予以錄音,將錄音帶當場密封,並記明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在封縫處同行簽名(民法第1195條)。
看到這邊,大家可能會有個疑問,為什麼律師要畫那麼多底線標示重點?
這是因為,法條的每個字都是重點啊!依照法院實務見解,只要其中缺了某個要件沒有達成(例如遺囑人沒有陳述遺矚意旨,或是見證人根本就不是遺囑人指定的之類的),那該份遺囑就很有可能會被宣告為無效遺囑。
常有人會問我,在這五種法定遺囑類型中,較推薦選擇哪一種遺囑類型?我往往都會建議選:「公證遺囑代筆遺囑」。
理由很簡單,基本上口授遺囑可以先剔除掉,只有在法條規定的極端情形下,才能例外以口授方式作成遺囑;而自書遺囑雖然便利,但其真實性容易遭質疑,甚至可能有被湮滅的風險;密封遺囑顯得太複雜,一般人應該沒有這個必要...。因此我個人較推薦直接選公證遺囑或代筆遺囑方式來進行是比較單純的
如果大家選擇的是公證遺囑,那只要事先稍微做功課或打聽一下公證人的評價(註:千萬記得不要去找那種會便宜行事或有過公證遺囑曾被法院認定為無效的公證人...),並依公證人公開的收費方式計算,大概就可以確保遺囑的有效性,以及可以預期到要準備多少費用。
若選擇代筆遺囑方式,建議代筆人還是要找專業律師來處理會較為保險,切勿找不諳法律的朋友來代筆,畢竟預立遺囑動輒有因過程有未符合法律規定要件情事而歸於無效的風險,需要高度專業,既然都要預立遺囑了,還是要盡可能把相關風險降到最低比較好。
以下是個人針對代筆遺囑的堅持與建議,大家可以作為未來挑選代筆律師時的參考指標:
1.確認遺囑人之意識狀態及是否出於個人自由意志。
2.全程錄音錄影。
3.確認見證人是由遺囑人指定。
4.由遺囑人親口陳述遺囑意旨。
5.代筆人筆記後應確實向遺囑人講解、宣讀,並內容是否符合其真意。
6.有無記名年、月、日。
7.確認由遺囑人及全體見證人共同簽名。
最後要提醒大家,以下之人是不得擔任遺囑見證人的喔!在指定見證人時,千萬要避開:
1.未成年人
2.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
3.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
4.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
5.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
如果以上各點都有注意到,那我相信這就會是一份完整的遺囑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者簡歷:現任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主持律師,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勞動調解委員、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家事調解委員、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調解人、臺中市政府西屯區公所法律顧問、彰化縣政府法律扶助顧問律師、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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