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的民進黨政府緊抱廢核神主牌,極力以太陽能、風力發電來填補,讓國營的台電用高價收購,以誘激相關業者的積極性。於是剃光山坡地、抽乾沼澤、停耕農地而鋪上太陽能板的景象越來越普遍,終於光電發電量在這幾天飆創新高。另一方面,地方民眾為守護山林而表達抗議反對,也在屏東沿山公路、苗栗銅鑼、嘉義東石(註1)、花蓮鳳林(註2)等等各地接連上演。
撇開各方勢力競逐厚利而導致官員政客貪腐與治安敗壞問題不談,太陽能雖然號稱「綠能」,但是將一片土地上的樹木清除,用以「種電」,我相信,其對環境的效益,利弊相抵之後將是負數。
吾人皆知,草木以至森林,對環境有諸多貢獻,包括:涵養水土、滋蕃生物、吸碳固碳、淨化空氣、吸收噪音、降低熾熱高溫、增加降雨機會、民眾休閒促進健康、木材或藥材利用等等,不一而足。這些優點正是目前臺灣所亟需,足以紓緩水源匱乏、夏季高溫、大雨淹水、土石流失、霧霾籠罩等困境。
而太陽能板,除了發電之外,上述任何一個林木的優點都欠缺。相反地,在其製造與回收的過程中,消耗掉大量的能源。假使回收不嚴密,廢棄或破碎的太陽能板恐有流落環境之中而釋出汙染物,或被不法業者大量偷埋拋棄之虞。裝置場址稍不慎重,更有崩塌走山、滅絕稀有生物(註3)、周遭區域升溫、反光干擾人鳥等問題。已有學者質疑近年臺灣頻頻少雨、缺水、高溫,與太陽能板裝置太多有關。
是故,以國家整體長期考量而言,毀林種電很不划算。
作為政府與執政者,施政必須兼顧各方利益,公平對待每一個國人以及後代子孫,所以制定政策必須通盤考量效益與禍害,而非從一己或一黨之私出發。政府的太陽能發電政策,如果限定太陽能板裝置在不適合植物生長之處(例如屋頂、砂礫地),我認為尚屬可行,但倘若以毀林為代價,則恐怕得不償失,貽害久遠,對不起人民與子孫。
PS:相關網頁連結:
註1: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304260267.aspx
註2: https://vip.udn.com/event/newmedia_2023Fenglin
註3: https://web.cw.com.tw/solar-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