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寫過一篇文章在說明與介紹「去中心化法庭」的鏈上紛爭解決機制專案項目,它叫做「Kleros」,創辦人兼CEO是一位名為Federico Ast的法國人,活躍於Telegram、Twitter與Discord等國外幣圈社群。Federico認為,要成為一個可解決爭議的去中心化司法系統,應符合三個條件:(1)建構與運作一個社群治理的DAO、(2)設計一個代幣經濟獎勵機制的生態圈、(3)產生公平感或公正性。
隨著區塊鏈技術及加密貨幣的日益普及,使得ODR(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的新興機制再度成為話題。這種新興的方法,由於其去中心化的特質,就被稱為「去中心化司法」或「分散式正義」,甚至有「陪審員區塊鏈網路」,使ODR的效率大幅增加。我在觀察這些動向發展後,決定要來提出一些實務與法理的介紹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