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要告應該搞大一點,連LV、Rolex、Kaw一起告,奢侈品藝術家都是個傻玩意,漲的時候買不到,跌的時候賣不掉,
好吧,韭菜有韭菜人的邏輯,不太適合本星球主流商業規則,實在應該回到韭菜星系去,地球人太奸詐,造個航艦來消滅他們。
一年半前,有拍賣行的友人問堂主對NFT的購買興趣。堂主著實研究了一下。那時寫了篇: “啥咪碗糕NFT”,以量跟價說明堂主的觀點。一年半的時間很快,還好沒被打臉。
“好”屬於感性,“少”屬於理性。不管是是理想還是感性,都要規則化、數據化,才能用於投資。
那時友人頻頻勸說堂主,認為NFT跟比特幣一樣,越早投入越能獲利。而且許多名牌、明星都加入這領域。不懂為何堂主能接受加密貨幣,但是卻對NFT無法接受?
很多理由,但是最重要的是“可複製性的成本”。例如威士忌也可再製造的商品,為何有收藏的價值?這是很危險的訊號,一定要找到其中難以複製的特殊性。
“好”:品質好-多數人認同的分數高, 例如whiskyfun 、whiskynote 、MMA 。品牌好,麥卡倫、山崎、Brora...。
感性要大眾認同,才算規則化。
“少”:數量少:單桶,年份高、裝瓶早、得獎、分數高其實都是理性的“少”。
這在目前,還是難以快速複製的條件。
換句話,如果有一天,威士忌新鮮的比老酒好,也不講究什麼木桶,威士忌就不再有收藏的價值,更別說投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