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黃盛
3 A Caucus-Race and a Long Tale: 歧義/遊戲
黨團競走和一條長長的故事尾巴
愛麗絲和一大群動物終於游抵彼岸。上岸後,濕漉漉的各「人」開始集思廣益,想方設法,要弄乾羽毛和毛皮,當然還有愛麗絲的頭髮和衣服鞋襪。為了融入社會,愛麗絲很自然地便與動物們熟絡地攀談起來。但不知什麼原因,愛麗絲竟與一隻澳大拉西亞小鸚鵡吵了起來。
一
開會了。
一群濕漉漉﹑橫躺豎臥的鳥獸要把身子弄乾 (dry)。這顯然是首要解決的問題﹐因為濕淋淋的毛羽黏貼在身上實在不舒服。但會議好像開得不那麼順暢。先是愛麗絲同一隻澳大拉西亞小鸚鵡的辯論﹐似乎預示了在語言上溝通的困難。愛麗絲同小鸚鵡究竟在辯論什麼呢? 沒有人知道﹐因為作者卡羅沒有寫出來。只是小鸚鵡很生氣﹐氣得牠要打出最後一張皇牌﹕「我年齡比你大,也就肯定比你知道得多。」 —— 非常中國式的家長文化威權思維方式。這個愛麗絲可不是一個念口號長大的小女孩,當然不會善罷干休: 你究竟有多大呢? 但想不到的是,小鸚鵡的皇牌之後竟然還有一張皇牌﹕無論如何﹐鸚鵡始終拒絕透露自己的年歲!
愛麗絲再也沒話可說。
小鸚鵡自然也無需再說什麼了。
終於﹐老成持重的老鼠清了一下口嚨﹐叫大家安靜下來﹐坐下:「我很快就會把你們弄乾 (dry) 的!」。大家很聽話﹐便都坐下來﹐在老鼠四周圍成一圈。我很快便能把你們弄得夠乾唄﹐老鼠朗朗然地喊道。一身濕衣服害怕患上大傷風的愛麗絲焦急地盯著老鼠﹐盼望他能出個好主意。
「你們都準備好了嗎?這是我所知最乾巴 (driest: 枯燥無趣解) 的事情。」
於是﹐老鼠娓娓道來他所知最乾巴的事情:「征服者威廉的運動是教皇支持的,不久就征服了渴望領袖的英國人,況且近來他們對篡權和被征服都已經習慣了。麥西亞和諾森比亞的伯爵埃德溫和莫卡 ...」
打著哆嗦的鸚鵡不解地從喉頭擠出一聲「啊」。
老鼠被逼停下來﹐皺起眉頭﹕「請原諒﹐你說了點什麼嗎?」
「不是我!」被老鼠的氣勢徹底打敗的鸚鵡匆忙自辯了起來。一擊即中的老鼠也不客氣了﹐「我繼續講。麥西亞和諾森比亞的伯爵埃德溫和莫卡都宣布支持威廉,甚至就連愛國的坎特伯雷大主教,斯蒂坎德也發現 (found : 覺得) 這 (it ) 是明智的 ...」
「發現 (了) 什麼?」鴨子顯然搞不清楚及物動詞「發現」(found) 的動作的對像是什麼。
可是老鼠的回答卻是一派理所當然的模樣﹕「發現 (了)『這』(it)。你當然知道『這』的意思。」
「如果我發現某個東西﹐我當然便知道『它』(it ) 的意思。『它』通常指一隻青蛙或一條蚯蚓,現在的問題是:大主教發現到的是什麼呢?」鴨子一板一眼地陳述牠的意見。
自本章之首﹐卡羅一直在玩弄歧義 (ambiguity)﹐大家應該都沒有受騙。但是是怎麼樣的歧義﹐我們可不能夠太糊塗。開始的時候﹐「dry」有兩個意思﹐一是乾或弄乾的意思﹐一是枯燥乏味的意思。老鼠說「我很快就會把你們弄乾 (dry)」時﹐「dry」用作乾的意思; 但當老鼠說「這是我所知最乾巴 (driest) 的事情」時﹐「dry」則用作枯燥乏味的意思。這當然只能拿來騙小孩子。老鼠在使用「dry」一詞的時候﹐沒有在同一個脈絡中統一該詞的意義。
這可變成日後哲學界的一個議題了: 一個詞的意義乃決定於使用者如何用它。
在正常的情況下﹐只要愛麗絲或任何一頭動物問一下老鼠他說的「最 dry 的事情」是乾還是沉悶的意思便省卻了濕淋淋地上一堂冗長乏味的歷史課的經歷了。結果﹐大伙兒在找辦法弄乾濕淋淋的毛羽衣髮時﹐老鼠卻說了一個枯燥乏味的歷史故事。
凡詞在一個語言中意含多過一個性質或用法﹐語言學者稱為「詞性歧義」(lexical ambiguity)。但第二個歧義 —— 即有關「it」的理解 —— 卻不屬於詞性歧義的事例。指稱性歧義 (referential ambiguity) 是個可能性﹐因為鴨子認為「it」泛指東西﹐譬如青蛙或蚯蚓; 但在老鼠句子中﹐「it」卻並不指稱東西。
「在一個語言中」這個修飾語是必須強調的﹐因為歧義是個語言依附 (language dependent) 的概念。譬如「大丈夫」一詞在漢語中的常用意義是男子漢的意思﹐在日語中則是不要緊﹑沒問題的意思。在這個情況裡﹐我們不可以說「大丈夫」一詞有詞性歧義。漢語和日語中出現同一個詞形是個巧合﹐雖各有所指﹐但在單一個語言中沒有歧義。另一個例子﹐「Gift」一詞在德語中的常用意義是毒藥﹐在英語中則指禮物。同樣﹐我們不可以說「gift」一詞有指稱性歧義。德語和英語中出現同一個詞形是個巧合﹐雖各有所指﹐但在單一個語言中沒有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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