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莫1994年,我接觸到第一家同志夜店,是當時打工的同志卡拉OK酒吧,那家店位於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的一棟商業大樓樓上。
因為就讀夜校不用早起,夜貓子的我,就乾脆找一份大夜班的兼職,也剛好那個年代,夜生活娛樂場所尚未明訂禁止未成年入場,所以我才可以進去做服務生的工作。
在卡拉OK酒吧,或是酒店,男性服務生或T服務生都會稱為『少爺』。當然,這裡的少爺,不是那個在家等著被伺候的少爺,而是要在夜間娛樂場所服務客人的少爺。
而我的工作內容就是幫客人送餐送酒、整理桌面、環境打掃,還有將客人想點唱的歌單送進機房。
以前點歌的方式不像現在KTV直接用電腦或平板點歌,而是要從一兩本厚厚的歌曲目錄文件夾裡,挑出你想唱的歌曲編號寫在點歌單上,或是直接將歌名告訴少爺,再請少爺通知機房,等機房人員找出那首歌的錄影帶之後,會在播放前先用麥克風告知全場:『下一首是來賓x號桌點唱的____』,接著音樂才會出現,然後演唱的客人就可以讓全場客人欣賞他的歌喉,倘若你是害羞的人,那來這邊就只能喝酒聽歌了。
很多來唱卡拉OK的客人,都是點很悲情的歌,有些人唱著唱著就哽咽了,對於當時只有十六七歲的我來說,會開始猜想,是不是出了社會之後,不管是工作上或感情上,過程就會變得很艱辛?不然為什麼每天都有很多哥哥姐姐來買醉或唱悲情歌宣洩?
每到午夜某個整點(我也忘了是幾點),機房會播放連續西洋歌(舞曲大帝國)讓大家在小小的舞池跳舞,以前舞曲的種類不多,店裡的客人習慣跳得都是恰恰,所以不管放哪一首歌,他們都可以用恰恰的舞步來跳,現在回想起來其實滿有趣的。
我記得那家店有兩個老闆,但我不確定是兩個還是四個,因為他們是兩對女同志情侶一起經營的,雖然我現在的印象已經有點模糊,但依稀記得兩位T老闆的女朋友都相當漂亮,那時看到兩位T老闆舉止成熟穩重、事業有成、有令人稱羨的另一半,心裡就會很希望自己趕快畢業,趕快長大出社會,不要再像個屁孩一樣。
有一次,我在家巷口的7-11看到一群穿著西裝的T,各個帥到我目瞪口呆,可能未成年的我太憧憬出社會後的成熟樣貌,所以當我看到那群西裝筆挺梳油頭的前輩們出現在我家巷口超商時,興奮不已的在角落觀察他們,然後跟著他們走出店外,看看他們為什麼會來這裡。
只見他們走出超商後,就往旁邊轉角的一個地下室走下去了。
後來跟同事打聽後,才知道那是一間T FRI,也就是女同志牛郎店,真是讓我開眼界了,這才知道原來除了有女同志的卡拉OK酒吧,還有女同志牛郎店!雖然很想進去一探究竟,但因為裡面的消費並不是我這個高中生負擔得起的,就算要進去工作也一定要會社交及喝酒,所以,我跟牛郎店無緣。
九零年代的T Bar都很隱密,主要都是以卡拉OK酒吧的模式在經營,通常在門口是看不到店內的狀況,有些店門口會貼”會員制”的告示牌,過路客也不見得進得去,必須有熟人帶才能進去消費。
後來才開始出現一些有DJ及舞池的夜店模式T BAR,比較具指標性的是公館一間位於公寓二樓的T BAR,開業好多年,聽說每個週末都爆滿,那裡也曾是很多女同志的回憶。
接著台北市區陸續開了幾間T Bar,萬華區、大安區、中正區、中山區都有,每一間都有它好玩的全盛時期,但能營業超過五年的卻沒幾家。
在開TABOO之前,我和朋友們常去一間也是位於中山區一棟大樓地下室的T BAR,有一陣子台北市只剩下那間女同志夜店,所以幾乎每週五六都爆滿。
不過,那家店的經營模式比較嚴謹,例如:
即便有諸多讓人不太理解的限制,但因為那個時期,女同志能去的T BAR剩沒幾間,所以大家也只能乖乖的去那邊報到,用報到這兩個字其實還蠻貼切的,因為朋友們都會說那邊很像軍事化管理的夜店。
直到有一天,我們一群人約好要去那家店玩,在門口檢查證件時,查證件的店員說,我們其中一個朋友不能進去,因為他日前在某個網路交友的版上,跟朋友的留言對話中,有發表抱怨店家的不當言論,所以無法讓他進去玩。
我們當下只有傻眼!但因為一群朋友都約好了,那位朋友也不想掃大家的興,所以他當場跟店家道歉,並表示回去會刪掉和朋友的對話。但店員還是說無法,並要求那位朋友在網路上寫一篇道歉文,才能考慮之後是否讓他入場。
那次的事件,讓我們下定決心,一定要想辦法自己開一家T BAR,而且是開放、開心、大門敞開的女同志娛樂場所。
在那個同志文化還沒有非常開放的年代,對很多女同志來說,這個角色平時已經為她們帶來一些壓力及不便了,來到專屬女同志的場所找樂子,卻還要處處受限制,那不就違背了同志娛樂場所的本意嗎?
2007年,一位友人想做生意上的投資,問我覺得有什麼行業可以做,我馬上提案開T BAR,對方也覺得可行,於是這間可以拍照、可以在店內做任何事(前提是不能違法)、可以宣傳同性質活動、員工熱情並且主動跟客人互動的T BAR《TABOO》,就在2008年1月開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