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嚟行咗咁多年,講吓自己嘅感悟。我每年定期遊兩次,都係去啲未去過嘅地方。旅行嘅意義唔係到達終點,而係要多啲睇沿途風景。有啲時候,沿途嘅風景反而比終點更令我有所收獲(畢竟景點除咗人,仲係人)。唔需要喺一個地方呆太耐,兩三日或者三四日,去一個地方小住,唔使啲大計劃,得啲小錢同少少時間,抬腳就走。一切都啱好,唔急唔躁,唔費神費力,唔影響正常生活,好得只喺一轉身之間,頻道就快速轉換。嗰種感覺,唯有體會過先知。
喺旅行中影相真係一樣好開心嘅事,唔論係影風景、自己定係合照,影嘅相唔一定要好靚,但係要充滿有趣嘅回憶,呢啲先係影相嘅真諦。睇返之前影嘅相,就好似感受返嗰日嘅甜美,生活就再次有咗動力,然後繼續帶住呢份甜好好過生活。
每當對生活感到厭倦或者困惑時,我就會揀去另一個地方小住兩日。再返嚟嘅時候,所有煩惱都抛諸腦後,呼吸變得順暢,睇咩都順眼咗⋯有時候,真係只係自己嘅問題。冇人同你過唔去,係生活本身矛盾密布,你需要嘅只係過自己呢道坎。
問我印象最深嘅景點係咩,我話唔出來。我只記得無數個陌生地方嘅清晨同黃昏,記得一間間睇得見風景嘅房間,同埋細密嘅光線喺書頁同窗欄上緩緩滑動,陽台外有空曠嘅梯田同縈繞煙霞,山風清涼,萬物靜寂。仲有啲生動嘅路人,為某種小事堅持緊,因為心無旁骛而同自己達成和解⋯
「我頻繁地記錄住,因為生活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