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在網站上看到一則關於英國遣送移民到盧安達的政策被英國最高法院判定違法的消息。我的腦海裡閃過了約翰臉上的那一抹得意的笑容。
約翰是我在澳洲的同事。在我印象裡,他是個友善,風趣,心很寬的好好先生,平時自己一個人住在露營車裡。
記得,在某一個發薪日裡,當我正認真地察看薪資明細表上的所得稅率時,約翰打斷了我,笑著對我說「嘿!你要看好錢包。我可是小偷的後代哦!」
由於約翰平時就愛開玩笑,所以我也沒把他的話當真。我想都沒想,就直接對他說「我才不信。」
這下,約翰倒是認真起來了。他煞有介事地說「我沒騙你,我查過家譜,我的祖先真的是小偷。」
我這才想起來,澳洲的移民史上,曾有一段引進英國囚犯到大陸來拓荒的時期。我看著約翰,對他說「但那不是你呀!」他卻搖搖頭說「別忘了,小偷的基因會遺傳,你要小心我。」然後,他對我眨眨眼。頓時之間,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反應,當下就詞窮了。只能配合地點點頭,傻笑兩聲。
想當年,我才剛到澳洲一個月,就在雪梨的中國城被扒了三百塊澳幣,害得我難過了好幾天。朋友跟我說「澳洲人是囚犯的後代,地靈人不傑。」。
我沒多留意什麽「傑」不「傑」的。對於一個急切地想早日學成歸鄉的人來說,單單要適應澳洲人的「悠閒」,就是一大挑戰了。剛到澳洲的前幾個月,我最常聽到的話就是”slow down”,”take it easy”。每當我「應景地」回眸一笑時,心裡早已爬滿了螞蟻。
奇妙的是,我的腳步一天一天地慢下來了。漸漸地,我看到了樹林,聞到了花香,聽到了鳥語 …..
我不想走了。
這才體會到,澳洲人不是不「傑」,只是人家對「傑」的定義和我們不同。
P.S. 偷走我的錢包的人,其實是在中國城打工的東方人,並不是澳洲本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