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間自由、沒有固定上下班時間、不用被時間綁住,應該是大部分人對「接案」這種自由業最直接的想像;起初剛接案時,真的擁有無限精力,可以跟工作為伍,以工作為樂(任何一種可以賺錢且喜歡的事都是工作!)後來慢慢發現「人生不能只有工作」,以及案子也沒有那麼多之後,便發現除了工作,怎麼生活好像什麼都沒有(連健康都沒有XD)就開始起身改變生活。
發稿給我的朋友聽我說起我現在的工作時間是早上十點到晚上六點會坐在電腦前(沒用電腦工作也會開著電腦,因為有人會找)便問我:「那你早上是炒股嗎?」
我說:「我的接案人生應該比上班族上班時間更規率~~」
(哪來那麼多錢炒股啦!有錢炒股我就放著賺就好,幹嘛還要接案~去做自己喜歡的事不是更好?)
跟去公司上班一樣,工作都需要有良好的時間規劃,雖然經常「需要配合別人的工作時間」而改變自己的作業習慣和工作時長,但是要能自由分配時間,不在於「沒有人管」或是「沒有被規定上下班時間」,而是很清楚每一項工作的流程、順序,以及在專業上的判斷及與他人在時間上的銜接,可以安排得宜,那麼「比上班族還要規律且不用加班」就不是件困難的事。
搬離家一個人住之後,我以「回家跟家人吃飯」為工作時間的斷點,讓自己六點就要離開工作,有個完整休息的晚飯時間,可以吃飯、追劇、打個盹;回自己住處的路上,再去運動個一兩個小時,最後回家洗澡,睡覺前再追劇或滑手機、看書。
但接案人生加上又斜槓自己做商品賣東西,總會有同時需要完成很多事的時候,如果真的忙不過來那就晚飯後運動少一小時,睡覺前再工作個兩個小時,隔天一樣是十點前起床弄早餐吃完後就上工。
關於「晚睡晚起」大概也是很多人對接案的、做設計的、寫作的人的誤解吧!
「晚睡」是一定的,因為夜裡沒有太多人打擾,真的比較有工作效率,但「晚起」就不一定了。二、三十歲可以熬夜到早上六點,睡到十一、二點是真的晚起,但中年的接案人生就不是這麼回事了,雖然還是可以熬到兩點,但是是不可能睡到十點、十一點這種晚起!多半睡眠時間就是五個小時左右,差不多就是七八點起床!不論早到十一點睡,起床時間就是不會像大部分人想像的:你好好喔,不用上班打卡,都可以睡很久,也可以賴床。
(年過四十不要說要工作到早上六點了,一過兩點不睡,就不可能睡了,真的撐到四點不睡個三天,你的身體就會不斷感到疲累到你兩三個月都調不回來。)
要說在家工作、接案跟上班族最大的不同就是「不用出門」這件事了。即使不用九點鐘打卡,還是會在七、八點就醒來,讓自己有緩緩醒來的時間,讓自己不要為了「出門」這麼抗拒起床,再用充足的時間做份早餐,吃完滿足地開始一天的工作。
能夠過著接案人生的人,多半要很喜歡學習,很願意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也願意思考工作流程與細節中找出最省時、省力的方法來安排它的前後順序,並為了讓自己有個讓自己喜歡的生活模式,而去加強自己專業上需要的能力,才能在最短的時間去完成應該完成的事,獲得相對應有留給生活的時間,也收到相對應的收入,再去做那些自己喜歡的事(也許還能多一點收入的事)。
後來的這幾年,我都過著朝十晚六的工作模式。那些年輕時有人總是耳提面命的恐嚇你:不用電話溝通怎麼接得到案子?你沒辦法陪人家加班怎麼會有工作?你週末、晚上不工作,怎麼接案?⋯⋯諸如此類的碎語總是在心裡不斷地膨脹焦慮,或也有諸多人不斷地不斷地跟你說要如何卑躬屈膝的配合著他人才能存活下去,最後都在日子的驗證下說明:
我,只要,能在,別人敲定的時間裡,交出,別人要的,或比別人要的更好、更快的成果,那麼,我就有更多的選擇權!選擇自己的工作方式、時間,這才是真正「接案的自由」!
圖:20230721屏東驛前大和咖啡館,Canon EOSM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