揀選這個概念,大家耳熟能詳,尤其在士林神哲學,表彰像聖奧古斯丁或者聖多瑪斯這樣的神學家,或者是聖徒。
這其中,存在一個思辯的主題,上帝的揀選,是命定?還是自由意志?這原本就是士林哲學爭論不休的議題,「人若命定,則道德便不需要負責?」「人若自由意志,那麼命定卻又矛盾?」
這個問題,千古難以解答,類似「先有雞,還是先有蛋」地難以科學檢證。或許藉徑東方哲理,「三分天註定,七分靠打拼」。這也可以從宇宙自然中找到框架範疇,只要有宇宙現實的存在,便有了被具體範疇的界線,而在這個軌跡中運行,唯一可以跳脫三界進入無界限空間,也就只有靈性的超越了。
因此,我們看到士林哲學普遍被認同的折衷路線,便是在命定中自由意志地實踐形上倫理學,這也是台灣民間普遍可以認同的路徑。
除了對社會有巨大貢獻,才會有命定揀選的這樣概念,否則通常只會出現在內禱的形上倫理學之自我檢證中。如一般台灣民間宗教信仰的靈乩帶天命辦事,然而,這僅是向形下神靈的玉皇大帝請旨,連玉皇大帝也不敢僭越天地頒發懿旨,最後罪名卻歸罪於玉皇大帝必須要向天地負荊請罪。
或許如孔子的去商朝迷信化,刪《詩》《書》、定《禮》《樂》、修《春秋》、序《易傳》,導正的是景仰天地,雖然不明言信仰,卻將信仰內化遵天地之道,這是孔子的命定之自由意志,但不可將孔子自我體證木鐸的使命,強加為自然天命或上天賦予的天命。
是故,在天道授予生命下談揀選,是在一靈魂受制於身體枷鎖,而靈性可以遵循天地之道,這是必學靈性能超越形下物象束縛,悟昇天地之道的形上倫理學之自由意志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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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http://ctext.org/zh
Author : email:[email protected] , line:tdoste23 , 宗教碩士、哲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