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力分析第三講:宗教

2024/03/23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在過去的民俗學或社會學研究中都將宗教當作是一個民族或一個社會精神層次的表現,進而歸納出屬於那個民族的基本特質。台灣社會也如同世界上其他多數社會一樣,是一個宗教信仰豐盛的社會,同時人們的日常生活也常為這些宗教信仰所影響。由於地處東亞海域中的一隅,同時又缺長期西洋殖民統治的歷史,台灣社會的信仰大宗仍然以佛教和東亞大陸東南一帶的土俗宗教為主(一般人士普遍會稱此一信仰為道教,但嚴格的道教信仰有特定的寺院形式、經典和崇拜偶像,這些不一定能在每間台灣宮廟當中備齊所有條件,因此道教信仰只能算是地方土俗信仰中的一個分支),其人口數約占九成以上。至於十七世紀受荷蘭據點殖民和十九世紀西洋港口通商貿易以及二十世紀後半美國文化與官方扶植的泛基督宗教(一般稱為基督宗教的信仰必須謹守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原則,但部分信仰如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等並不接受耶穌基督與聖神同位,因此才用泛基督宗教稱呼這些性質類似的宗教)則是因西洋地理大發現後影響力逐步擴及東亞而有一定比例的信仰人口,但由於歷史上從未有一官方機構刻意全面推行此一宗教,因此泛基督宗教的信仰人口從未超過一成,但其足跡仍遍步在台灣各鄉間,可以說是佛教與土俗信仰之外最多人信仰的少數宗教。日本時代所大肆推行的神道教則因為戰後政治因素在台灣本土幾乎禁絕,只留下少數神社遺址。近年還有東南亞移民所帶來的宗教信仰如伊斯蘭、四面佛等等,但由於是近幾十年只在外來移民間盛行的宗教,因此還沒辦法跟台灣本土人口的日常生活融洽結合,並不能算是真正代表本土社會的宗教。

土俗宗教與佛教占台灣社會信仰的大宗,在很多宮廟和日常生活儀式中甚至兩者已經混合在一起,例如全台媽祖廟中也普遍供奉著觀音普薩或地藏王,或著家中喪禮儀式找來的道士是以唸誦佛教經典的方式來超渡亡者。這種現象其實都說明在台灣社會的常民精神世界裡,佛教理念與土俗宗教理念是可以相互自洽的,並不因兩者信仰源頭天差地遠而互相排斥。究其原因,或許是因為台灣社會信仰屬於一種泛靈論的早期制度化信仰,這類信仰源自早期部落或族群相互整合時將各自共同體崇拜的偶像加以整合成新的信仰觀,這種信仰觀並不講究嚴格的形上思想,僅僅只將屬於「人的世界」與屬於「神靈的世界」加以區分開,並且透過神話、儀式和對生活的詮釋來說明兩者間何以互相影響著。有趣的是,來自印度的佛教其實是有一套很嚴肅的因果論與形上觀念,這些觀念所體現出的精神是具有西方神學的層次感與閉合世界的理論觀,但在台灣普遍觀念中佛教僅僅是「佛陀菩薩的世界」與「人類常世」間的組合而已,並沒有將佛教經典中的精神觀念普遍深植於信仰當中,佛陀普薩甚至可以說是土俗文化崇拜中的其中一尊偶像而已,經典中的觀念只以「不殺生」「積福報」「得業報」等簡單勸人為善的片語形式留存在一般人的印象當中,不同於日本跟韓國都曾經有過官方大力推行佛教的過往,因此在佛教觀念的古典性保存和現代化(宗教學或宗教元素的現代運用,如同日本京都學派將佛教與德國現象學結合)過程中都有其他東亞社會難以匹敵的成果。台灣的「佛教土俗化」反映出的是「原始宗教」的樣態,這同時也意味著台灣社會的民間觀念與東南亞一帶多數的宗教民俗觀念一樣簡易而沒有在現代化社會中需要去調適,也反映了相比於國際化都市、科技園區,常民的精神和肉體習慣還是屬於鄉村和家庭社區的小型共同體,也只有後者才能提供屬於這些宗教該有的條件。這種精神現象或許也說明了當代國際化的政策發展與民族習慣觀念之間產生的裂痕是如此巨大,兩者衝突所造成的消耗對社會來說是如此的危險,大大超越日本時代盡可能保存台灣農村生活與地方習俗的發展方向。

至於台灣的泛基督宗教系統,則因為其嚴格的信仰邏輯與排外性,即便從神職人員到信徒都能在本土生態裡找到穩定的來源,但與台灣整體「精神慣性」來說仍然屬於相當陌生的存在。基督徒的大多數人口來源於都市,部分則是歷史上西洋傳教士來台傳教的緣故,在平埔族和高山族都有一定比例的信仰人口,這或許是因為都市人口容易和傳統社區及家庭游離,而基督宗教的邏輯並不妨礙都市生活和現代化的觀念,而高山平埔住民的宗教並不如傳統農業的宮廟那樣與基督教邏輯排斥,於是在有了現在分布在都市與平埔高山原住民族居住區域的基督教人口分布。基督徒即便在台灣近代化的歷史過程當中有過許多重要的貢獻,但「前進代」的社會本質與歷史上的政治權力仍然決定了這個族群是否有資格成為「台灣人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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