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修車的賠償金是不是可以減少2000元,算3萬元就好?」見眼前7旬老婦語氣可憐兮兮地這樣詢問,由於3萬正是我去談理賠心中設下的底限,便爽快地說:「好吧!」
簽完和解書,兩人放下心防在速食店裡閒聊一會兒,這才得知看似原住民的7旬老婦,竟是位退休教授兼知名女性導演,內心忍不住大嘆:「人真的很容易被自以為是的表象矇騙呀!」
話說2個月前,開車上班途中,行經極易塞車的台中市大路口綠燈時,因前方塞車,前車剎車,我跟著剎車停住。
旋即「砰!」一聲,發出車子受撞擊巨大聲響,我嚇了一大跳,趕緊下車察看,原來是後車反應不及,撞上我的車,致使我車推撞前車。
後車一名老婦扶著老翁走出來,我立馬說:「妳撞到我的車,我要報警!」隨即撥通電話報案,並依警察指示無人傷亡拍照存證移車,避免影響交通。
只見老婦忙著叫計程車送老翁去目的地,由於事發地點離醫學中心頗近,還不忘跟老婦說:「老先生是要看病嗎?他人還好嗎?」老婦慌張地說老翁只是要去親友告別式,放下心裡一頭大石頭。
3人在路邊等交通警察到場,完成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及互留聯絡電話。我的車在中間,前引擎蓋被撞掀,後保險桿也受損,修理起來應該不便宜;當場,便得知老婦只有保強制險,我有第三人責任險,前車則有全險。
有幾分像看護或長照人員的老婦,似乎終於回神過來,對我說:「第一輛車由你處理,你的車我們再談看看。」
我不想爭論,理性地回說:「我們就按肇事責任歸屬來處理。」
接著,3方各自開車離開,我把車送去車廠、辦理出險,由於車齡已逾10年,請修車廠用副廠零件估價即可,修車廠初估修理要3.9萬。
事後通知老婦,老婦直說怎麼那麼貴,我回說:「那請您的保養廠估看看維修這些項目多少錢?」
過了幾天,老婦回報她找的修車廠估3.2萬,我便說那就用這個基準來談理賠,老婦不斷嘟嚷指責我跟前車太近,才會造成車子損傷如此嚴重。
雖自認無過失,卻不想多言,淡淡地說:「保險員會去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做為理賠依據,我們就照上面的肇事責任來談,如果能談得攏就和解,談不攏我會申請調解。」
然而,從《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看來,前車及我「尚未發現肇事因素」,但寫明老婦開的後車「未注意前車狀況」,我的保險公司不理賠前車,原本非常佛系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一點也不擔心的前車車主,過了3星期,急巴巴地打電話給我。
只好跟前車車主說:「我沒有肇事責任,保險公司當然不理賠,從初判表看來,肇責在老婦,你要去找老婦。」而此時,我的車也修好了,修車廠以保險理賠高估價格,得知對方無第三人責任險,最後降價為3.3萬。
接下來有段時間很忙,加上前車車主說要出國,大約2個月後,詢問前車車主,得知因原廠估價太高,他同意由老婦找修車廠修理,且已將車修好,因此,聯絡了老婦約時間談賠償。
車禍車子維修期間發現公司位於交通要道上,搭公車上下班很方便,持台中市民卡10公里免費,月省2000元油錢,前往協商前心理盤算,要她賠3萬是底限,至於3000元差額,就當搭公車省錢折抵掉了,算是「因禍知省」,節能減碳,且以後每個月都可以月省2000元。
縱使如此,和解後得知老婦乃高所得退休教授,還是深深上了一課呀!老子說的「柔弱勝剛強」超級有理,老婦談判前不輕易洩露身分,裝弱裝可憐確實博取了我的同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