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有不可亂撿地上紅包的忌諱,否則就得和女鬼冥婚;而在古代,也有不可亂撿地上財物的忌諱,因為那恐怕是歹毒的巫蠱術,你不用牠來害人,牠就會害你。至於狠人林巡檢,是如何破解的呢?
這則故事,全篇沒有一字道德教訓,卻引導讀者深切理解「廉」與「恥」的涵義,比起顧炎武的〈廉恥〉更具可讀性與教育意義。
關於前不久的文言文爭議,我時常懷疑:某些因為古文被課綱刪除而哭天搶地的人,也許讀的古文並不多。
三年前,有國文老師因為出版社因應新課綱而割捨蘇軾的〈記承天夜遊〉,指出學生的「靈魂會乾涸」。然而,他要是讀過整本《東坡志林》,一定會發現〈記承天夜遊〉不是最出色的作品,還有許多精采的作品,大可以拿來教導學生。比方說〈石普見奴為祟〉、〈張儀欺楚商於地〉、〈劉凝之、沈麟士〉三篇更值得一讀,且可以結合現代思維與處境進行講解,深具思辨性。
這次引發熱議的顧炎武〈廉恥〉也是如此。比起讀這篇滿紙仁義道德、開口閉口盡是引文的文章,古代還有許多趣味性十足,且隱含人生哲理的故事。細細品味,讀出其中寓意,絕對會比讀道德口號更有魅力。
這裡介紹洪邁在《夷堅志》中的一則故事〈林巡檢〉,以下逐段語譯並解說:
泉州城內有一棟房子,由好幾戶人家共同承租。其中有一位林姓的巡檢,是秦人。一天晚上,他離開市區走進小巷中,見到一個竹籠擺在路上,看起來十分破舊。林巡檢一時好奇,踢了竹籠一腳,籠子裡露出花色被子的一角;他打開一看,發現裡面裝滿銀製的酒器,價值約兩百多兩。林巡檢看四下無人,就將整個竹籠背了回去。這時,他還不知道籠子的來歷,以為是老天爺賞賜給他的禮物。
巡檢是古代的官職名,類似維護治安的基層警員,平時負責巡邏。這天晚上,林巡檢很有可能正在值勤,卻在小巷中見到這個裝著財物的竹籠。身為一名巡檢,甚至還在值勤中,本來應該秉公辦理,將竹籠送交官府,但他卻起了貪念,將竹籠佔為己有。
換作是在現代,林巡檢的行為其實已經觸犯了侵佔罪,再加上他是警務人員,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罰得會更重。
撇開法律責任不談,就道德層面來講,他因貪念而違背職守,欠缺的正是「廉」的節操,實在是不要臉(廉)。
不過,他運氣不錯,當時四下無人,又不像現在到處裝設監視器,才得以神不知鬼不覺將竹籠搬回家。
回到住處,林巡檢向鄰居炫耀他撿來的財物。但房東見了,卻非常震驚,他對林巡檢說:「這是閩南巫蠱術中的金蠶蠱,造蠱者已經從牠身上得到足夠的好處,為了怕牠反噬,於是放蠱於路上,將禍害轉嫁給撿到的人。你既然將牠撿了回來,就成為畜蠱者,不能後悔。今天晚上,一定會有怪異的生物來找你,你要恭敬的服侍牠,不然的話,你就大禍臨頭了!」林巡檢聽了便點頭答應。
看到這段,相信大家和我一樣,有一種大快人心的感覺。貪瀆的巡檢即使沒有遭到法辦,也因為他不要臉(廉)沒有受到良心的譴責,但到頭來卻遭受陰毒巫術的詛咒,也算是老天有眼,報應不爽。
根據民間傳說,畜蠱者金蠶養成後,即可找對象「下蠱」。中金蠶蠱的人,不久後毒發身亡,魂魄便任由畜蠱者操控,並因此致富。可是,這種歹毒的蠱術最終會反噬畜蠱者,所以畜蠱者會在牠反噬前,將牠丟在路邊,並附上一些金銀財寶,引誘其他人將牠帶走,成為新任畜蠱者。這種將金蠶脫手的行為,稱為「嫁金蠶」。
回到倒楣的林巡檢,手握著一個燙手山芋該怎麼辦呢?一般人可能會趁夜深人靜再把竹籠放回原處,也許被下一個貪心鬼撿走當替死鬼;要不然,就當作撿到寶,運用金蠶的能力害人,賺夠錢以後再把牠丟掉。
那麼,林巡檢怎麼做呢?
到了一更左右,果然有一條蛇從外面爬了進來。牠身長一丈多,蜿蜒爬進林巡檢的房間裡,似乎非常喜悅。林巡檢一把將牠抓住,對牠說:「你是金蠶幻化成的精魄嗎?我絕不會順你的意來害人,讓自己獲利,但這樣我一定會被你吃掉。不管怎樣,你我有一個會死,倒不如我先把你給吃了。」說完,林巡檢張口便將蛇吞進肚子裡,從頭到尾吃個精光,連骨頭都不剩。吃完後,又叫人拿酒過來,痛快地大喝,接著就沉沉睡去。隔天一早醒來,一點事都沒有。
那時,林巡檢本來正在等候興化海口當地的職缺,卻因為這件事而從此家境變得小康,大家也佩服他的勇氣。
林巡檢實在是個狠人,叫我喝一碗蛇湯我都會猶豫半天,他竟然生吞一條活生生的蛇?!
但林巡檢最令我佩服的不只是吞蛇的勇氣,而是寧可把生命作為賭注,承擔起自身罪過的道德勇氣。即使他難免做出小奸小惡的行為,但卻是明白大是大非的「知恥」之人!
看完這則故事,你會發現全篇沒有一字道德教訓,卻引導學生深切理解「廉」與「恥」的涵義,還可以順便認識法律常識與民間習俗。相較於顧炎武的〈廉恥〉,不是更具可讀性與教育意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