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報導一起離譜個案發生在
台北市萬華區一間法拍屋,
二拍底價約是1072.8萬元。
投標人自己寫標單,
孰料開標時才發現,
自己竟以1億多的天價標得,
原來是填寫投標總額時沒注意,
把仟寫到億的位置,
「那個人可能自己也被自己嚇到了吧,
就當場在法院哭鬧,還下跪。」
為保護參加投標的夥伴,
我拿到招標文件後,
立即要求投標小組開始逐字逐句
對招標內容進行分析研究,
甚至第一天連續不斷討論。
只有讀懂招標文件,
看透招標的各項內容,
才能有效理解標案的重點。
經過數人、數十次的翻閱,
對新的招標逐漸理清思路,
也翻出了投標工作的新進展,
才讓投標小組全面進入投標工作中。
對投標人而言,
凡事做到50分靠常識,
從50分做到90分靠技術,
要做到100分靠藝術!
如同要怎樣吃掉一頭大象?
就是一口一口的吃!
以再來一標的精神鍛鍊自己,
一定會某處看見成熟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