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隨筆 2024 1月3日 星期三

2024/01/03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活著,是最痛苦的自殺方式,你要花一輩子的時間才終於聽不見心跳的聲音,不去感受希望」這是5年前在學生時期創作的劇本「鬼抓人」裡的一句台詞,時至今日我仍然覺得這是我最引以為傲的一句創作。但現在把自己放到劇作家之外的身份去看這句話,就覺得其實活著才有希望,活著才能好好的面對痛苦,不一定要解決痛苦,但可以選擇放棄感受痛苦。

在倫敦的日子不長也不短,生活在這段時間裡給了各種大小的挑戰。但那些都是殺不死你卻也沒有要讓你輕易解決的事。邏輯上這些難題的解都非常簡單,用亞洲腦去想3秒就可以想到答案。但解決這件事情所需要的步驟跟花的時間是最讓我感到心力交瘁的地方;常常在填完一長串的資料後還要不斷地來回寫信闡述同樣的情況,事情最後不是沒有進展就是根本得不到回音,以至於到現在只要遇到任何問題,只要不是攸關人命的事,我基本上沒有心力趕著處理「就放著」,因為你趕了也沒用,大部分的時候都不是你能控制的,也因此我現在常常放著放著,就算了。

例如最近錢包在半年內被偷了兩次,信用卡丟了倒是沒什麼問題,當下用app把卡凍起來就沒事了(卡片按鈕按一按新的就會寄來了)好死不死這兩次我都把我在英國的居留證(BRP)放在錢包裡,那一張卡可是我在英國除了護照以外的身分證呢。辦這張卡除了ㄧ堆資料要填,最難的預約簽證中心壓指紋繳件,離家近一點的已經都排到好幾個月以後了,花時間之外還要另外付七八千塊台幣補辦這張卡。第一次辦卡為了節省時間以及保險起見,還額外加了請簽證中心的人幫忙審核文件的服務,總共花了一萬多塊台幣,殊不知半年後錢包好死不死又在酒吧被摸走(幹!)。兩次都在事發當天跟店家要求看監視器畫面後上網報案(第一次是在餐廳吃飯,包包放在腳邊被小偷用腳勾走),半年過了第一次報的案依舊沒有下文(英國警察在沒有人命關天的案子上是出了名的沒用,以至於倫敦的搶劫竊盜是如此猖狂),於是第二次報案我也是大致填一下,畢竟第一次填得如此詳細也音訊全無。

這兩起偷竊最令我不爽的並不是東西丟了,也不是這件事情不斷地在這個城市上演小偷無法無天,錢財損失事小,但我愛惜的背包跟錢包離我而去再也找不回來了。

前陣子在因為換工作的關係,薪資單上的稅碼也變了,於是開始新工作的前三個月莫名地被多課了好幾百英鎊的稅,看到已經不高的薪水又硬生生地被多扣錢,我真的是差點決定給男友養。在看到第三個月的薪資單之後我決定先上網找一找資料,果然不出我所料,沒有任何有幫助的資訊。於是我寫了一封信給英國國稅局,說明了情況之後只請他們跟我解釋為什麼被多扣了這麼多稅(原本應該只扣20%,薪資單上被扣了將近40%)結果呢?依舊沒有回答我的問題,一封信回我說自己上國稅局官網看(我當下差點買機票到蘇格蘭揍人)於是我決定打電話,那是一通沒事大家不會打的電話,原因是要排隊,基本30分鐘起跳。但我就是抱持著我他媽一定要弄清楚的心情打電話。不出所料的on hold了85分鐘(馬的這個時間我都看完一齣戲了)但接通的那一刻我把大概10個稅務有關的問題都問清楚了我才開心的掛電話(承辦人員也是好聲好氣,以清楚又簡單的方式讓我理解,如果全英國的電話客服都跟他一樣就好了)

總之在我們大英帝國辦事必須不急不徐,因為著急沒用。

這些都是在英國生活的小痛苦,到現在已經可以視而不見這些痛苦,甚至是選擇放棄讓它不能對我有任何影響。至於大的痛苦,我想我可以好好地寫一篇我與英國的愛恨情仇。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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