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不太能理解他的意思,在我看來「平靜」只是一種狀態,不足以成為人生的意義。我一直以為人生的意義應該是更具體的事,例如「幫助孤兒」或「開發治療癌症的藥物」這樣鏗鏘有力的目標,但即便因為達成這些目標而有過成就感及喜悅,把時間拉長來看也都是階段性的,最終在夜深人靜、生命逐漸走向尾聲時,我們還是得回歸到某種「狀態」,而這種狀態是什麼,則取決於一路走來你是如何看待生命裡發生的事、如何對待所遭遇的人。如果你時常做違背自己的本意的事,這種狀態可能是「遺憾」、可能是「不甘」; 如果你身邊沒有你愛的人或愛你的人,那這種狀態可能是「孤獨」; 如果你沒有真正原諒曾經傷害你的人,那麼這種狀態可能是「憤怒」。
換句話說,
「平靜」與其說是一種狀態,不如說是一種境界,必須對生命有一定程度的理解,對好的淡然、對壞的釋懷,最終才能獲得「平靜」。
而這理所當然能是、也應該是人生的意義。
於是我慢慢懂了。在我年輕的時候,看到的是大樹下的花花草草、繽紛世界;現在已屆中年的我,看到的是頭頂上的樹梢;而那位長輩看到的,則是樹頂上的蒼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