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失眠的前夜,我將我一直很想寫的文章投給讀者文摘。
那是我在澳洲最心心念念的故事,回頭往往最耀眼的故事。
我在與5分鐘斷線了幾天後,選用一分鐘來處理這篇我想了好幾年的文章。
想了三年,做只花了三小時。
那是2000字左右的文章,我用我從來最鄙視的方法寫它:
起承轉合,用一分鐘把2000字打散合理分布到四版塊,然後1分鐘將四個板塊的重心分好。
再用1分鐘,把每個板塊裡的小標題處理,然後用一分鐘玩輪流戰。
我從第一版塊的第一段開始寫,計時一分鐘。
一分鐘到了,我就直接跳到下一段。
總共花了約3.5小時完成。
這是我想在這期分享的新實驗。